被辞退后领取失业金,社保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失业保险缴纳满1年,在出现了非自愿失业的情况下,然后到单位开具对应的加盖了公司公章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文件,再携带相关失业金领取资料前往相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好失业登记后,即可在相应的劳动保障部门领取对应的保险金。 失业金的领取也并不是任何失业情况都可以进行领取的,需要满足以下情况才可进行失业金的领取: 1、已经按照规定缴纳了失业保险满1年; 2、非本人主动停止或中断就业(主动辞职),例如公司裁员、倒闭等个人不愿意但是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的失业; 3、已经按照要求进行了失业登记,并且失业者本人有需要找工作的需求。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 领取失业保险金 :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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