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人口的疑问

城镇人口的定义,以及城镇人口的统计方法和城镇人口的统计来源方法等等...

  居住在城市和集镇的人口。城市人口一般以非农业人口为主,但也包括一小部分农业人口。在中国,城镇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例不断上升。1964年第二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城镇人口占全国大陆总人口的18.4%;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城镇人口已达20.6%;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时,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为26.23%,1999年达到30.1%。
  为了科学、真实地反映我国现阶段城乡人口、社会和经济发展情况,准确评价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国家统计局颁布了《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

  《规定》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我国的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将我国的地域划分为城镇和乡村。城镇是指在我国市镇建制和行政区划的基础上,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

  按照《规定》,城镇包括城区和镇区。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城区包括: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经本规定划定的区域。镇区包括: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规定》第七条指出,乡村是指本规定划定的城镇以外的其他区域。

  户籍管理部门将人口分为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不同,统计上的划分标准主要根据居住地,统计的是居住半年以上的常住人口,住在城镇的是城镇人口,住在乡村的就是农村人口。

  按照上述标准,国家统计局根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数据推算,2006年底我国大陆城镇人口为5.77亿,农村人口为7.3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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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2-05
根据各个居委会提供的常住人口和外来人口登记进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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