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生活自理能力,育有二子一女,现只有女儿在身边,两个儿子均在国外,因父母经常住院女儿请假太多被单位辞退,目前的状况是这样的:由父母给女儿钱,但由于女儿拿了父母的钱全家人都觉得女儿沾了父母很大的光,父母和儿子们都认为女儿照顾父母变成了理所应当的事情,父母和女儿变成了雇佣关系,而女儿觉得很是委屈,因为丢了工作,自己家庭也是矛盾重重。现在女儿想要改变这种状况,不想让父母出钱,改由两个兄弟出这块费用,这样两个儿子的2/3赡养义务也由女儿代替赡养,因牵扯到了儿子们的经济利益,这样两个儿子才有可能改变态度,这个想法和方案是正确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