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重国籍在中国不会存在,如果有双重国籍可直接向公安部电话举报。
一、怎么举报有双重国籍的人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公安部 010-1238(九)010-58186722。
2014年7月15日,中国公安部官网公布部省级公安机关户口问题(线索)举报投诉方式,其中第四条称希望广大群众对“因死亡、入外籍等原因户口该注销未注销”的他人进行举报。
从字面上理解,此举报范围,不涉及持有绿卡或枫叶卡等的海外永久居民,即已经移民但尚未加入外国籍的人士。这一举措表现了中国政府在国籍、户口等方面管理上的整体趋严。
二、双重国籍的扩展资料:
拿到绿卡是否要注销户口问题询问中国当地公安机关,得到这样的答复:“你有绿卡,就是长期在美国居住,户口是指你的居住地,你不在这里居住了,当然要注销。”如果以后要回到中国居住,就要“取消绿卡再报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
居住国内的公民办妥前往国家的签证或者入境许可证件后,应当在出境前办理户口手续。出境定居的,须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户籍办公室注销户口。短期出境的,办理临时外出的户口登记,返回后凭护照在原居住地恢复常住户口”。也就是说,出境定居的人,也应该注销中国户口。
《上海市常驻户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已在国外、境外定居的本市居民,应当根据国家和本市出入境管理有关规定申报注销户口。
三、无国籍的人犯罪谁管
不管是无国籍人、外国人、中国人,只要是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指的是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都适用我国刑法。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我国刑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决定批准逮捕。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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