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为什么总是得罪人?

如题所述

较真得罪人

如果企业制度流程不健全,或制度流程执行不到位,经营中必然会涌现各类问题,这些问题最终都要流向财务部。

看到问题,别的部门或许能装聋作哑,财务部不能。如果财务部想在末段矫正,多半会触碰到各种利益,得罪人、激化矛盾就在所难免了。

二、服务意识不到位

财务部和审计部有共同的工作性质,都要履行监督职能。但财务部除了监督职能,还有服务职能,服务职能与监督职能孰轻孰重、如何把握,这会影响到财务部的观感。

也要承认,大多数企业的财务部服务职能做得并不到位。我观察到一个现象,财务部最容易发生纷争的窗口有三个:出纳窗口、费用审核窗口、开票窗口。发生争执时,财务人员往往振振有词,你们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以费用报销为例,几乎所有企业的《费用报销制度》都会规定“凭票报销”,这么规定源于税务“以票控税”。在财务人员的判断中,没有发票当然不能报销费用。想过没有呢,现实中存在费用发生后拿不到发票的情形。

“凭票报销”这样一刀切的规定合理吗?我这么说,不是要否定“凭票报销”的规定,而是想强调做出这一规定前财务人员替业务考虑了吗?监督职责无可非议,但监督与服务是辩证统一的。还是以无票报销为例,现有的情形如何规范,新出现的情形如何留出通道,这是财务人员要预先考虑的,并应在制度中予以明确的。做到这些,就是服务意识的体现。

三、滥用谨慎性原则

还有一个现象值得财务人员反思,滥用谨慎性原则。我观察到一个现象,企业资金支出审批的流程变得越来越长。从内控的角度看,有三个人审批、相互牵制,资金支出的风险是能控制的。为何需要设置一长串的审批人呢?

我曾写文章分析过这种情况。很多财务人喜欢打着加强内控的幌子,肆意把签字流程拉得越来越长。多出来的签批大体属于两类情形:

1.财务对业务思考不够,没有对有效签批人进行识别。本来只需要三个人签批,因为不清楚是哪3个人,结果就设计成了13个人签字了。设计者的意图是只要13个人含住了这3个人,风险就控制住了。

2.把知情权与审批权混同了。有些领导需要知情权,不需要签批。很多财务人在设计签批流程时,没有考虑此中差别。

把简单问题复杂化就像魔怔一样,几乎会成为管理的趋势。这种趋势等于默认追求内控安全可以损害部分运作效率。须知,滥用谨慎性原则的做派无异于给业务设置障碍。长此以往,财务部就成了别人眼中没事找事的主。

四、不敢承担责任

2015年年底,华为财务因《一次付款的艰难旅程》,被任正非先生签发电邮怒斥,“据我所知,这不是一个偶然事件,不知从何时起,财务忘了自己的本职是为业务服务、为作战服务,什么时候变成了颐指气使,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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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1-13
财务的工作比较严谨, 以至于财务总会要求别人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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