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五区十县是什么

如题所述

截止2019年,唐山市辖7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4个县。

1、7个市辖区:曹妃甸、路南、路北、开平、古冶、丰润、丰南。

2、3个县级市:迁安、遵化、滦州。

3、4个县:迁安、遵化、滦州。

唐山市是河北省地级市,位于河北省东部、华北平原东北部,南临渤海,北依燕山,毗邻京津,地处华北与东北通道的咽喉要地,总面积为13472平方千米。

扩展资料: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唐山市仍为省辖市,辖区12个。

1955年3月,唐山市第一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将唐山市人民政府改为唐山市人民委员会,辖区未变。

1958年4月28日,国务院批准唐山市划归唐山专区领导。同年8月29日,河北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唐山专员公署驻地由昌黎县迁至唐山市。

1959年6月3日,经中央决定,唐山市为全国45个开放城市之一。同年6月8日,中共河北省委、省人委决定,唐山专署和唐山市人委合并改设唐山市人民委员会。

1960年4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唐山专区,原唐山专区管辖秦皇岛市和迁安、昌黎、乐亭、宝坻、玉田、蓟县、遵化划归唐山市。唐山专区撤销后实际划归唐山市的还有滦县、丰润县2县(原为市辖区)和柏各庄农场,唐山市同时改为省辖市。

1961年5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唐山专区建制。同年6月1日,河北省人民委员会第14次会议通过恢复唐山专区决议,唐山专、市分开,唐山市改为专辖市。

1968年1月6日,唐山市革命委员会成立,隶属于唐山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8年3月11日,唐山市改为省辖市。

1982年10月,唐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撤销唐山市革命委员会,建立唐山市人民政府。

1983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唐山地区,与唐山市合并,实行市管县体制。同年5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通知撤销唐山地区行政公署,5月15日,唐山地区行政公署停止办公。

1984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唐山市为全国13个“较大城市”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唐山

唐山市人民政府-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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