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受雇在工地上班,不小心误伤他人,这该由谁陪偿受伤者?

如题所述

1、首先要看你受雇的是单位还是自然人主体,根据主体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2、其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小心误伤他人是因为执行工作任务造成的,那么责任赔偿主体是用人单位;
3、再次,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你受雇的是个人,你与个人之间建立的是劳务关系,那么你因为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由雇你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4、如果你造成他人受伤不是因为工作原因,而是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那么由你自己承担责任;
5、另外,劳务中如对造成他人伤害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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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21
如果是你的过失那肯定是由你赔偿,如果是工地设施问题那就由工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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