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的员工在宿舍下楼梯时不小心脚扭到了,医院检查3处骨折,这个是我们工地报保险,还是员工自己的问题我们可以不报?毕竟他还没有出住所。其实我们已经报保险了,但是员工还是一直在闹,原因是其实骨折的是一个女的,她老公在医院陪护,很多东西我们都满足他们了,什么都不需要他们管,吃饭我们都管,病人的误工费也能报,但是她老公是做保温的一天300块,现在陪护,也要求我们每天支付她老公的工资,但是我们只能支付一半,当然他夫妻俩都是在我们工地的。我实在想不通,就想问问大家。懂法律的小伙伴能不能帮我看一下这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否算工伤,我们到底有没有义务《一定》为病人报这个保险,如果是工伤她老公陪护的误工费我们是否需要给他们。
我还在提高悬赏,希望大家帮我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