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3-06-28
1.不同的组织形式
政府采购由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评标专家、供应商、监督审计机构共同组织,实行“采购”与“管理”相分离,接受纪检部门的全面监督。在程序、方法、人员等方面高度规范,更有利于实现“三公开”原则,避免暗箱操作。招标是由业主、招标机构、招标企业甚至有时是双方共同组织完成的采购活动。
2.领导机构不同。
政府采购的最高领导机关是财政部,而工程招标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采购目录和定额标准不同。
政府采购由国务院、省政府或者授权部门根据预算隶属关系制定并公布;招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4.采购机构不同。
政府采购是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的结合;项目招标是分散的;
5.不同的购买方式。
政府采购法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和询价五种采购方式。招标方式有三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不招标。
6.不同的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法属于行政范畴,规定了政府机构和单位如何管理和规范采购行为,强调行政责任。招标投标法属于民法和经济法的范畴,是一种强调民事责任的民事行为。
7.规范主体不同。
政府采购法的主体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组织。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主体没有限制,中国任何主体都进行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