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房子拆了以后,宅基地怎么处理

农村老房子拆了以后,宅基地怎么处理

一、农村老房子拆了以后宅基地怎么处理
1、农村老房子拆了以后老房屋产权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直接办理宅基地过户,向村委会发起申请,再报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办理。农村房屋过户手续办理所需资料,具体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6)其他必要材料,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二、农村老房拆除补偿标准有哪些
农村老房拆除补偿标准如下:
1、农村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二层及及以上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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