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省事出生登记是上户口吗

如题所述

是。出生登记就是上户口,出生登记在派出所户政中心办理,申报出生登记就是在为孩子上户口。
粤省事办理新生儿入户流程如下:
1、登录“粤省事”微信小程序,在“常见服务”栏目中,点击“户政(治安)”;
2、点击“出生登记”,进入下一步;
3、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出生登记情形,如“国(境)内出生登记”;
4、阅读国(境)内出生登记须知,然后点击“开始办理”。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上户口需要的材料:
1、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婴儿的出生医生证明;
3、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指标证明,或计划外生育处罚完结证明;
4、父母的结婚证明。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可以向申报户口登记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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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30
**是的**,粤省事出生登记就是上户口。出生登记就是在为孩子上户口,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因此,粤省事出生登记就是进行出生登记,即上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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