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如下:
1、教导员和指导员工作一样,上下级关系,权利范围不同。
2、教导员为营内总支书记,正营级;指导员为连内党支部书记,正连级。
3、教导员,全称为政治教导员,正营级。是军队、武警、公安、民兵、等队伍中设置的一级首长职务。在解放军营级部队(武警大队),设营长(大队长)与教导员,他们是同一机构里的不同分工的平级首长,教导员的主要职责,就是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和党的工作等。
指导员,政治指导员的简称。是指解放军连级单位以及武警部队中队的政工干部,是和连长、中队长平级的首长。解放军实行的是"党指挥枪"原则(党对军队绝对领导),指导员一般担任连队的党支部书记,连长、中队长为党支部副书记。另外还有球队的指导员、交警中队指导员 、公安局派出所指导员 。
扩展资料
1、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2003)规定,教导员的职责如下:
第五十九条:政治教导员与同级军事主官同为所在单位的首长,在上级首长、政治机关和本单位党的委员会领导下,对本单位各项工作共同负责。政治教导员是本单位党的委员会日常工作的主持者。副政治教导员协助政治教导员工作。
第六十条:政治教导员必须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命令指示坚决;有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丰富的基层政治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有遂行作战任务所需要的军事素质、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知识;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作风,作战勇敢,工作扎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以身作则。政治教导员必须是有三年以上党龄的中国共产党党员。
2、根据《内务条令》(1997)规定,连队政治指导员的职责是:
政治指导员必须根据上级的决议、命令、指示,以及连队党支部的决议,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进行工作。政治指导员应当以主要精力组织进行政治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教导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