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儿媳出钱给公公婆婆买房,房产证是俩老人的名字,儿子儿媳离婚,儿媳可分房产吗?

如题所述

从你的描述的情况来看,购买房屋的时候你儿子儿媳还是在离婚以前出的钱,虽然房屋登记在你们名下,但是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你儿媳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普定房屋产权是他们两口子,房屋作为婚姻期间共同财产来处理,这样的话儿媳就可以要求卖房的钱或者要求分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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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27
如果之前没有约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赠与公公婆婆的房产,已经属于公公婆婆的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媳妇是不能分割这一部分房产的。
第2个回答  2021-04-28
如果当初买房的时候,儿媳知情并且同意,那就视为对公公婆婆的赠与。要是现款买房,并办理了房产登记,登记在老人名下,赠与过程已经完成,房子属于老人的财产,儿媳离婚时候是分不到房子的。如果是两人还贷了款并且还没有还完,剩下的房贷在离婚时可以主张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就算离婚了,你还是要跟着一起还贷
第3个回答  2021-04-27

这种情况如果是原来,就按照房产证上的名儿来确定产权 。但是现在新民法典已经规定了 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 ,房子是你花的钱 ,就可以确定是你的 财产 ,而不是单单看房产证上的姓名 。所以儿媳妇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自己 买房已经花过钱了 ,那么他是可以分房产的 。

第4个回答  2021-04-28

可以要求返还出资部分和此部分房产升值部分。以为你老公给你公公婆婆买房用的是你们的共有财产。如果是你俩全款买的,那你可以分得房子的一般价值。当然你要找到有关转账记录什么的,如果对方不同意,应该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有关转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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