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企业认定一般纳税人标准

劳务派遣企业按差额5%征税,差额部分是指扣除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之后的服务费部分,累计500万是按发票总额还是按应缴税的服务费累计计算呢?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规定,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在确定销售额时,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10-26,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9-20
劳务派遣企业按差额5%征税,差额部分是指扣除派遣员工工资和社保之后的服务费部分,累计500万是按发票总额还是按应缴税的服务费累计计算呢? ------按发票总额计算。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规定,按照营改增有关规定,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试点纳税人,在确定销售额时,其应税服务年销售额应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