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别是等级不同,设置的人数不同,享受的年例、佣人和仪仗规模不同。
1、等级不同:按祖制规定,清朝皇帝的妻妾分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等八级。
2、设置的人数不同:按照祖制规定,清朝皇帝的妻妾可有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两人、妃四人、嫔六人、答应常在无定数。
3、享受的年例、佣人和仪仗规模不同:皇后可分宫女十人,年例一千两。皇贵妃可分宫女八人,年例八百两。妃可分宫女六人,年例三百两。贵人可分宫女四人,年例一百两。常在可分宫女可分宫女三人,年例五十两。
扩展资料:
一、后妃等级
太宗初始,定“一后四妃”的后宫制度,除立有皇后外,还有分局关睢、麟趾、衍庆、永福四宫的嫔妃;世祖入关后,完善后宫制度,皇后居中宫坤宁宫,设东六宫:景仁宫,承乾宫,锺粹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西六宫:永寿宫,翊坤宫,储秀宫,启祥宫,长春宫,咸福宫;合称“东西十二宫”,后妃亦按等级分为
中宫皇后【母仪天下掌凤玺】 皇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贵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妃:【按封字一字、二字、三字递增】 嫔 贵人 常在 答应在同等级的妃嫔中,两字封号的妃嫔要稍高于一字封号的妃嫔,同理,三字封号高于二字封号
二、后妃礼仪
自妃位以上可为一宫主位,居于东西十二宫正殿中,管束一宫嫔妃,有升降宫内嫔妃的权利。
若一宫尚无主位时,便由宫中位分最高者暂管宫内事务。
后宫嫔妃每日上线需至太后、太妃、皇帝、皇后与所居宫中主位娘娘处请安,其他高位处可视情况而定。
嫔妃若是犯了小错,可在自己宫中禁足,不得侍寝,禁足天数由主位妃嫔决定,但不可因一己之私而将人禁足,不管是陷害还是确实犯错,要有确实的证据。
三、后妃的自称与她称
嫔以上可称娘娘,或主子,对上自称臣妾,对下自称我、妃位以上居主位者可自称本宫,
贵人以下称呼职位即可,如X贵人,或X常在等,对上自称奴婢、XX氏,对下自称我。
四、秀女选秀
凡满族八旗人家年满十三岁至十六岁的女子,必须参加每三年一次的皇帝选秀女,选中者,留在宫里随侍皇帝成为妃嫔,或被赐给皇室子孙做福晋未经参加选秀女者,不得嫁人。
选秀由户部奏报皇帝,奉旨允准后,立即行文八旗都统衙门,由八旗的各级基层长官逐层将适龄女子花名册呈报上来,到八旗都统衙门汇总,最后由户部上报皇帝,皇帝决定选阅日期。因为有病、残疾、相貌丑陋而确实不能入选者,也必须经过逐层具保,申明理由,由都统咨行户部,户部奏明皇帝,获得允准后才能免去应选的义务,听其自行婚嫁。
各旗选送的秀女,要用骡车提前送至午门外。审核完毕后进入宫门、经初试、殿试、皆过者方可留牌册封宫女者、需年满二十五岁才可出宫。可由主子自行调配,少数受到皇上宠信者,可封答应或常在。
宫女亦按等级分为:
管事嬷嬷
管事姑姑
姑姑
管事宫女
宫女
居住方面,嫔以上分居东西十二宫,各有专房,贵人以下则住在一块。
皇后、皇贵妃、妃子,贵人,常在的区别如下:
1、等级不同:按祖制规定,清朝皇帝的妻妾分为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等八级。
2、设置的人数不同:按照祖制规定,清朝皇帝的妻妾可有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两人、妃四人、嫔六人、答应常在无定数。
3、享受的年例、佣人和仪仗规模不同:皇后可分宫女十人,年例一千两。皇贵妃可分宫女八人,年例八百两。妃可分宫女六人,年例三百两。贵人可分宫女四人,年例一百两。常在可分宫女可分宫女三人,年例五十两。
扩展资料:
古代帝王规定后妃管理制度,大体相同,各有差异。自秦到清,历代君王,通过迎娶人数众多的嫔妃,为了繁盛子孙,于是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说法,并有后宫佳丽三千的传说。
制定宫规,严格管理。清朝制定《钦定宫中现行则例》,长达828页。六宫后妃管理基本上是“四定”:这就是定编制、定级别、定待遇、定规矩。
1、定编制。明朝后妃不定编,但清朝定编。清朝康熙以后,后宫典制大备。规定皇后一人,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贵人、常在、答应、学生无定数,分居东西六宫。当时叫做名分,其实嫔以下的等级名分,并不严格,也有变化。
清朝后妃最多的是康熙帝和乾隆帝。康熙帝有记载的41人,乾隆帝有记载的29人。最少的是光绪帝,只有一后(叶赫那拉氏)、二妃(瑾妃和珍妃)。
2、定级别。明朝的后妃,分十四等级:皇后、皇贵妃、贵妃、嫔、才人、婕妤、昭仪、美人、昭容、选侍、淑女等名分或等级,但各朝有变化,不是一成不变。
六宫配置,主要一是人,二是物。先说人,后说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最全清朝后宫等级制度 宫女满25岁可出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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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后妃制度,指的是妃嫔的选择、册封、晋封以及日常生活需遵循的相关制度,随着时间而逐步完善。在清朝,将皇后之下的妃嫔分为七等级,为:皇贵妃,贵妃,妃,嫔,贵人,常在,答应(还有最小的官女子:就是可以侍寝的宫女)。
中文名
清朝后妃制度
颁布时间
顺治十五年(1658)
有效执行
康熙之后后典制完善
相关典籍
《清史稿·后妃传》
后宫之主
皇后
等级
君主
皇后
储君
皇太子妃
内命妇
皇贵妃(地位视同皇太子妃)
贵妃(地位视同亲王妃)
妃(地位视同世子妃)
嫔(地位视同郡王妃)
贵人
常在
答应
(皇贵妃至嫔为妾室,嫔以下的贵人、常在、答应仅为通房,不算妾室,没有朝服和朝冠)
外命妇
亲王妃
世子妃
郡王妃
长子妃
贝勒夫人
贝子夫人
镇国公夫人
辅国公夫人
不入八分镇国公夫人
不入八分辅国公夫人
镇国将军夫人(正一品)
辅国将军夫人(正二品)
奉国将军夫人(正三品)
奉恩将军夫人(正四品)
册封册宝
册封/册立皇贵妃、太子妃、贵妃、亲王妃、世子妃用金册;册封妃、郡王妃用镀金银册;册封嫔用银册;册封贝勒夫人及以下用纸册;贵人、常在及答应无册。
历史沿革
后金时期
关外努尔哈赤时期还没有后妃制度。这时妻妾没有名号,称“福晋”或“格格”。努尔哈赤的16个妻子都叫“福晋”(下面12帝后妃表中,其大福晋姑且依后来的制度称为皇后,其他称妃子)。
皇太极时期,后妃制度逐步完善。天聪六年(1632年)二月,已册立了中宫福晋、西宫福晋(具体何人不详)的皇太极,选择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为东宫福晋。第二年,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生皇太极第六女。天聪九年(1635年),生皇太极第九女。同年九年十月初七日,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被皇太极给了叶赫部的南褚。其后事迹不详。《清史稿·后妃传》中,未提及扎鲁特博尔济吉特氏改嫁他人之事。
其后,皇太极建立了五宫:中宫清宁宫、东宫关雎宫、西宫麟趾宫、次东宫衍庆宫、次西宫永福宫。[1]
入关后
入关后,后妃名称多了起来。顺治十五年(1658)决定采用礼官建议,乾清宫设夫人1名,淑仪1名,婉侍1名,柔婉、芳婉都是30名。慈宁宫设贞容1名,慎容2名,勤侍没有定数。此外还有女官。然而这个制度并没有真正执行。同时“福晋”、“格格”的称谓仍然存在。
康熙后典制完善了,用“福晋”和“格格”称呼后宫嫔妃的情况才消失。后妃设皇后1名,居中宫,皇贵妃1名,贵妃2名,妃4名,嫔6名贵人、常在、答应,没有定数,分居东西12宫。东宫有景仁宫、承乾宫、钟粹宫、延禧宫、永和宫、景阳宫,西宫有永寿宫、翊坤宫、启祥宫、长春宫、咸福宫、储秀宫。每宫都有宫女供役使。
清中、后期
嘉庆帝逝世后,道光帝对父亲嘉庆帝的遗孀、诸位庶母晋尊升位,例如:如妃晋尊为皇考如贵妃、安常在晋尊为皇考安嫔。此后,先朝妃嫔晋尊升位,成为清帝登基后的惯例。此惯例延续至清末。同时,道光帝的多位妃嫔降位在清朝诸帝后宫比较少见,如彤贵妃连降三级亦是罕见。
晚清时,同治帝、光绪帝的后妃人数与前朝相比大为减少。同治帝仅一后四妃,光绪帝仅一后二妃。
秀女入宫后,一般封答应。然后其中一些晋升为常在、妃、嫔、贵人。贵人以上得出自世代显贵人家,贵人以下只须从拜唐阿子女中挑选。有的秀女配近支宗室或皇子、皇孙。至于皇后,一般先由太后从近支王公大臣的女儿中挑选,由皇帝册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