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列传第七十一原文及翻译

讲何乔新的

彭韶,字凤仪,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锦衣指挥周或,太后弟也,奏乞武强、武邑民田不及赋额者,籍为闲田。命韶偕御吏季琮覆勘,韶等周视径归,上疏自劾日曰:“真定田,自祖宗时许民垦种,即为恒产,除租赋以劝力农。

功臣、戚里家与国咸休,岂当与民争尺寸地。臣诫不忍夺小民衣食,附益贵戚,请伏奉使无状罪。”疏入,诏以田归民,而责韶等邀名方命,复下诏狱,言官争论救,得释。

孝宗即位,召为刑部右侍郎。嘉兴百户陈辅缘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遁入太湖,遣韶巡视。韶至,贼已灭,乃命兼全都佥史,整理盐法。寻进左侍郎,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悯灶户煎办、征赔、折阅之困,绘八图以献,条利病六事,悉允行。

弘治二年秋,还朝。明年,改吏部。与尚书王恕甄人才,核功实,仕路为清。彗星见,上言宦官太盛,不可不亟裁损。因请午朝面议大政,毋只具文。已,又言滥授官太多,乞严杜幸门,痛为厘正。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

四年秋,代何乔新为刑部尚书。故安远侯赃败至数千两,征仅十一。以其母诉免。御史彭程以论皇坛器下狱,韶疏救,因极陈光禄冗食滥费状,乃命具岁办数以闻。荆王见潚(朱见潚)有罪,奏上,淹旬不下。内官、苗通、杀人,减死遣戍。

昌国公张峦建坟逾制,役军至数万。畿内民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辄免徭役,致见户不支,流亡日众。韶皆抗疏极论,但下所司而已。

韶莅部三年,昌言正色,秉节无私,与王恕及乔新称三大老,而为贵戚、近习所疾,大学士亦不之善。韶志不能尽行,连章乞休,乃命乘传归。月廪、岁隶如制。明年,地震,御史宗彝等言韶、乔新、强珍、谢铎、陈献章、章懋、彭程俱宜召用,不报。又明年,卒,年六十六。谥惠安,赠太子少保。

译文

彭韶,字凤仪,是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锦衣指挥周彧,是太后的弟弟,奏请武强、武邑不及赋额的民田,没收为闲田。皇帝命令彭韶同御史季琮重新审查。彭韶等巡视后直接回朝,上疏弹劾自己说:“真定的田地,从祖宗时准许百姓开垦耕种,就成为固定财产,免除租赋以鼓励他们致力于农业生产。

功臣、外戚与国家都享受福禄,怎么能同百姓争夺尺寸之地?我实在不忍夺取百姓的衣食,来增益皇亲国戚,请求惩罚我奉使行为失检之罪。”奏疏呈入,皇帝诏令将田地归还百姓,而怪罪彭韶等人邀名抗命,又将他们投入钦犯监狱。谏官争相谏诤援救,彭韶等人获得释放。

孝宗即位,召彭韶为刑部右侍郎。嘉兴百户陈辅因盗贩作乱,攻陷府城大肆抢掠,逃入太湖。朝廷派彭韶巡视,彭韶到达,盗贼已被消灭,被命令兼任佥都御史,不久晋升左侍郎。彭韶因商人苦于强行摊派,为他们制定折价额度,减免原来拖欠的赋税。

怜悯盐工煎办、征赔、折阅的困苦,绘制八幅图进献,条陈利弊六事,都被允许施行。弘治二年秋,回朝。第二年,改调吏部。与尚书王恕甄别人才,仕途因此而清明。彗星出现,上疏说宦官太多,不能不马上裁减。于是请求午朝面议大政,不要只准备奏章。

不久,又说滥授官职太多,请求杜绝因受宠幸得官的路,痛加整改。皇帝认为他说得对,然而终究不能采用。

弘治四年秋天,代替何乔新任刑部尚书。前安远侯柳景贪赃败露数额达几千两,征收仅十分之一,因其母诉讼而免除。御史彭程因议论皇坛器入狱,彭韶上疏营救,于是极力陈诉光禄寺供品过度浪费的情况,皇帝于是命令开列每年供品的数目上报。

荆王朱见潚有罪,彭韶上奏,搁置十日没有下发。内官王明、苗通、高永杀人,被判免死贬谪戍边。昌国公张峦建坟超越定制,役使军人达几万。京畿内百姓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则免除徭役,,流亡的人一天天增多。彭韶都直接上疏极力陈述,皇帝只是将其奏章发给有关部门而已。

彭韶在刑部三年,言谈正直,态度严肃,秉持节操不徇私情,与王恕以及何乔新并称“三大老”,而被贵戚、近幸所怨恨,大学士刘吉也不喜欢他们。彭韶的抱负不能完全施行,接连上章请求退休,皇帝于是命令他乘驿车回乡。按定制供给月廪、岁隶。

第二年,南京地震,御史宗彝等说彭韶、何乔新、强珍、谢铎、陈献章、章懋、彭程都应召用,皇帝不答复。过了第二年,彭韶去世,享年六十六岁。谥号惠安,追赠太子少保。

扩展资料

明史特点

共二十四卷,就卷数而论,《明史》本纪所占不足全书十分之一,若以字数而论,则所占不及全书二十五分之一。由此可知本纪在《明史》中所占比例甚小,这是《明史》编纂体例中的一个特点。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以编年形式叙史的部分,

《明史》显然是将本纪作为全史之纲,以简明扼要的方式,首列于全书之前,使人在读阅这部史书之时,首先了解到有明一代历史之概况,而不是使人在读阅本纪时便事无巨细尽览尽知。这应该算是《明史》修纂整体设计上的独到之处。

《明史》本纪的另一个特点,是尊重史实,不以明代官定史论为据。如建文帝年号于成祖夺位后革除,其四年实录仅以元、二、三及洪武三十五年,附于《明太祖实录》之后。《明史》中则专立《恭闵帝纪》一卷,甚为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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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2
举正统十二年乡试
第2个回答  2013-10-04
 父文渊,永乐十六年进士。授御史,历按山东、四川。乌蒙奸民什伽私其知府禄昭妻,惧诛,诬昭反。诏发军讨。文渊檄止所调军,而白其诬。宣德五年用顾佐荐,赐敕知温州府。居六年,治最,增俸赐玺书。以胡滢荐,擢刑部右侍郎,督两淮盐课。正统三年,两议狱不当,与尚书魏源下狱,皆得释。朝议征麓川,文渊疏谏曰:“麓川徼外弹丸地,不足烦大兵。若遣云南守将屯金齿,令三司官抚谕之,远人获更生,而朝廷免调兵转饷,策之善者也。”帝下其议,廷臣多主用兵。于是西南骚动,仅乃克之,而失亡多。其冬,以疾乞归。景帝即位,起吏部左侍郎,寻进尚书,佐王直理部事。东宫建,加太子太保。灾异见,给事中林聪等劾文渊憸邪。左庶子周旋疏言其枉,聪并劾旋。御史曹凯复廷争之,遂与旋俱下狱。聪疏有“嘱内臣”语,太监兴安请诘主名。聪不敢坚对,乃释文渊命致仕。英宗复位,削其加官。而景泰中易储诏书“父有天下传之子”,语出文渊,或传朝命逮捕,惧而自缢。

  时乔新已登景泰五年进士,官南京礼部主事,奔丧归里。里人故侍郎揭稽尝受业文渊,而与乔新兄弟不协,奏文渊死实诸子迫之自经,又逼嫁父所爱妾。乔新亦讦稽为巡抚时,尝荐黄厷,且代草易储疏。皆被征比对簿。父妾断指,为诸郎讼冤,狱得少解。帝亦以事经赦,释不问。已,复丁母忧。服除,改刑部主事,历广东司郎中。锦衣卫卒犯法,捕治不少贷。都指挥袁彬有所嘱,执不从。彬怒,使人捃摭无所得。由是名大起。

  成化四年迁福建副使。所属寿宁银矿,盗采者聚众千余人,所过剽掠,募兵击擒其魁。福宁豪尤氏杀人,出入随兵甲,拒捕者二十年。福清薛氏时出诸番互市,事觉,谋作乱。皆捕杀之。福安、宁德银矿久绝,有司责课,民多破产。乔新以为言,减三之二。兴化民自洪武初受牛于官,至是犹岁课其租,奏免之。清流归化里介沙县、将乐间,恃险不供赋,白都御史置归化县,其民始奉要束。迁河南按察使。岁大饥,故事,振贷迄秋止,乔新曰:“止于秋,谓秋成可仰也,今秋可但已乎?”振至明年麦熟乃止。都御史原杰以招抚流民至南阳,引乔新自助。初,项忠驱流民过当,民闻杰至,益窜山谷。乔新躬往招之,附籍者六万余户。迁湖广右布政使。荆州民苦徭役,验丁口贫富,列为九等,民便之。

  十六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山西。边地军民每出塞伐木捕兽,乔新言:“此辈苟遇敌,必输情求生,皆贼导也。宜毋听阑出,犯者罪守将。”诏可。敌犯塞,偕参将支玉伏兵灰沟营,击斩甚众,进左副都御史。岁饥,奏免杂办及户口盐钞十之四。劾佥事尚敬、刘源稽狱,请敕天下断狱官,淹半载以上者悉议罪。帝称善,亟从之。召拜刑部右侍郎。山西大饥,人相食。命往振,活三十余万人,还流冗十四万户。还朝,会安宁宣抚使杨友欲夺嫡弟播州宣慰使爱爵,诬爱有异谋。乔新往勘,与巡抚刘璋共白爱诬。友夺官安置他府,播人遂安。

  孝宗嗣位,万安、刘吉等忌乔新刚正,出为南京刑部尚书。沿江芦洲率为中官占夺,托言备进奉费,乔新奏还之民。初,乔新之出,中官怀恩不平。一日以事诣阁言:“新君践阼,常用正人,胡为出何公?”安等默然。既而刑部尚书杜铭罢,群望属乔新,而吉代安为首辅,终忌之,久不补。弘治改元,用王恕荐,始召乔新代铭。奏言:“旧制遣官勘事及逮捕,必赍精微批文,赴所在官司验视乃行。近止用驾帖不合符,宜复旧制,以防矫诈。”帝立报许。时吉仇正人,频兴大狱,乔新率据法直之。吉愈衔恨,数摭他事夺俸。二年夏,京城大水,乔新请恤被灾者家,又虑刑狱失平,条上律文当更议者数事,吉悉格不行。大理丞阙,御史邹鲁觊迁,而乔新荐郎中魏绅。会乔新外家与乡人讼,鲁即诬乔新受赇曲庇。吉取中旨下其外家诏狱,乔新乃拜疏乞归。顷之,穷治无验,鲁坐停俸,乔新亦许致仕。

  乔新性廉介,观政工部时,尝使淮西。巢令阎徽少学于文渊,以金币馈。乔新却之,阎曰:“以寿吾师耳。”乔新曰:“子欲寿吾亲,因他人致之则可,因吾致之则不可。”卒不受。福建市舶中官死,镇守者分其赀遗三司,乔新独固辞。不得,输之于库。既家居,杨爱遣使厚致赠,且献良材可为榇者,乔新坚却之。

  乔新年十一时,侍父京邸。修撰周旋过之,乔新方读《通鉴续编》。旋问曰:“书法何如《纲目》?”对曰:“吕文焕降元不书叛,张世杰溺海不书死节,曹彬、包拯之卒不书其官,而纪羲、轩多采怪妄,似未有当也。”旋大惊异。比长,博综群籍,闻异书辄借钞,积三万余帙,皆手较雠,著述甚富。与人寡合,气节友彭韶,学问友邱濬而已。

  罢归后,巡按江西御史陈诠奏:“乔新始终全节,中间只以受亲故馈遗之嫌,勒令致仕,进退黯昧,诚为可惜。乞行勘,本官如无疾则行取任用,有疾则加慰劳,以存故旧之恩,全进退之节。”不许。后中外多论荐,竟不复起。十五年卒,年七十六。

  江西巡抚林俊为彭韶及乔新请谥,吏部覆从之。有旨令上乔新致仕之由,给事中吴世忠言:“乔新学行、政事莫不优,忠勤刚介,老而弥笃。御史邹鲁挟私诬劾,一辞不辨,恬然退归。杜门著书,人事寡接,士大夫莫不高其行。若必考退身之由,疑旌贤之典,则如宋蒋之奇尝诬奏欧阳修矣,胡纮辈尝诬奏朱熹矣,未闻以一人私情废万世公论也。”事竟寝。正德十一年,广昌知县张杰复以为言,乃赠太子太保,予廕。明年赐谥文肃。

  乔新五世孙源,万历初,为刑部右侍郎,亦有清节。

  彭韶,字凤仪,莆田人。天顺元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进员外郎。成化二年疏论佥都御史张岐憸邪,宜召王竑、李秉、叶盛,忤旨,下诏狱。给事中毛弘等救之,不听,卒输赎。寻迁郎中。

  锦衣指挥周彧,太后弟也,奏乞武强、武邑民田不及赋额者,籍为闲田。命韶偕御史季琮覆勘。韶等周视径归,上疏自劾曰:“真定田,自祖宗时许民垦种,即为恒产,除租赋以劝力农。功臣、戚里家与国咸休,岂当与民争尺寸地。臣诚不忍夺小民衣食,附益贵戚,请伏奉使无状罪。”疏入,诏以田归民,而责韶等邀名方命,复下诏狱。言官争论救,得释。当是时,韶与何乔新同官,并有重名,一时称“何彭”。

  迁四川副使。安岳扈氏焚灭刘某家二十一人,定远曹氏杀其兄一家十二人,所司以为疑狱,久不决。韶一讯得实,咸伏辜。进按察使,尽撤境内淫祠。王府祭葬旧遣内官,公私烦费,奏罢之。云南镇守太监钱能进金灯,扰道路,韶劾之,不报。

  十四年春,迁广东左布政使。中官奉使纷遝,镇守顾恒、市舶韦眷、珠池黄福,皆以进奉为名,所至需求,民不胜扰。韶先后论奏。最后,梁芳弟锦衣镇抚德以广东其故乡,归采禽鸟花木,害尤酷。韶抗疏极论,语侵芳。芳怒,构于帝,调之贵州。

  二十年擢右副都御史,巡抚应天。明年正月,星变,上言:“彗星示灾,见于岁暮,遂及正旦。岁墓者,天道之终。正旦者,岁事之始。此天心仁爱,欲陛下善始善终也。陛下嗣位之初,家礼正,防微周,俭德昭,用人慎。乃迩年以来,进奉贵妃,加于嫡后,褒宠其家,几与先帝后家埒,此正家之道未终也。监局内臣数以万计,利源兵柄尽以付之,犯法纵奸,一切容贷,此防微之道未终也。四方镇守中官,争献珍异,动称敕旨,科扰小民,此持俭之道未终也。六卿并加师保,监寺兼领崇阶,及予告而归,廪食舆夫滥加庸鄙。爵赏一轻,人谁知劝,此用人之道未终也。惟陛下慎终如始,天下幸甚。”时方召为大理卿,帝得疏不悦,命仍故官巡抚顺天、永平二府。均大兴、宛平、昌平诸县徭役,劾奏镇守中官陶弘罪。

  孝宗即位,召为刑部右侍郎。嘉兴百户陈辅缘盗贩为乱,陷府城大掠,遁入太湖。遣韶巡视。韶至,贼已灭,乃命兼佥都御史,整理盐法。寻进左侍郎。韶以商人苦抑配,为定折价额,蠲宿负。悯灶户煎办、征赔、折阅之困,绘八图以献,条利病六事,悉允行。弘治二年秋,还朝。明年,改吏部。与尚书王恕甄人才,核功实,仕路为清。彗星见,上言宦官太盛,不可不亟裁损。因请午朝面议大政,毋只具文。已,又言滥授官太多,乞严杜幸门,痛为厘正。帝是其言,然竟不能用。

  四年秋,代何乔新为刑部尚书。故安远侯柳景赃败至数千两,征仅十一。以其母诉免。韶执奏曰:“昔唐宣宗元舅郑光官租不入,京兆尹韦澳械其庄吏。宣宗欲宽之,澳不奉诏。景无元舅之亲,赃非负租之比,独蒙宥除,是臣等守法愧于澳也。”不从。御史彭程以论皇坛器下狱,韶疏救,因极陈光禄冗食滥费状,乃命具岁办数以闻。荆王见潚有罪,奏上,淹旬不下。内官王明、苗通、高永杀人,减死遣戍。昌国公张峦建坟逾制,役军至数万。畿内民冒充陵庙户及勇士旗校,辄免徭役,致见户不支,流亡日众。韶皆抗疏极论,但下所司而已。

  韶莅部三年,昌言正色,秉节无私,与王恕及乔新称三大老,而为贵戚、近习所疾,大学士刘吉亦不之善。韶志不能尽行,连章乞休,乃命乘传归。月廪、岁隶如制。明年,南京地震,御史宗彝等言韶、乔新、强珍、谢铎、陈献章、章懋、彭程俱宜召用,不报。又明年,卒,年六十六。谥惠安,赠太子少保。

  韶嗜学,公暇手不释书。正德初,林俊言韶谥不副行,乞如魏骥、吴讷、叶盛,改谥文。竟不行。

  周经,字伯常,刑部尚书瑄子也。天顺四年进士。改庶吉士,授检讨。成化中,历侍读、中允,侍孝宗于东宫。讲《文华大训》,太子起立,阁臣以为劳,议请坐听。经与诸讲官皆不可,乃已。
第3个回答  2012-03-19
y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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