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管市和省辖市的区别,以及划分的意思是什么

湖北全省设有武汉、黄石、十堰、荆州、宜昌、襄樊、鄂州、荆门、孝感、黄冈、咸宁、随州12个省辖市,仙桃、天门、潜江3个省直管市,1个恩施自治州和1个神农架林区;市辖区(县级)35个,市辖县(市)63个,其中22个县级市,39个县,2个自治县。
这样看来,县级市和省直管市是不一样的吧

  直管市(英文:municipality directly under the jurisdiction of the Central Government)即省级城市,属于省辖市。1980年特别是1983年以后,“地级市”的设立原意是想打破行政壁垒和城乡分隔,发挥中心城市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但在财政转移支付和分税制的情况下,“地级市”往往成了抽水机,为了中心城市的发展,截留辖属县的资金,从而城乡差距越来越大。而“地级市”的作用只是上传下达,多了一个环节,反不利于政令的畅通,而且每年单工资损耗财政之巨上亿计,因此中国设立了“省直管市”来缓解这个问题。
  省辖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1] 据此推理,“省辖市”指除直辖市以外的所有“市”。

  补充:
  1983年起开始推行的“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省辖市”全部改为“地级市”;与“省辖市”对应的有“地辖市”(或“地管市”)——即直属地区管辖的“市”;“地辖市”自1983年开始改称“县级市”。
  “省辖市”的行政区划(行政分区)为市辖区,包括城市服务功能的郊区,“省辖市”属于真正意义的城市。官方对“省辖市”既作为行政区划,同时也作为城市看待;尽管“省辖市”行政地位不低于地区,但官方统计上将“省辖市”和“地辖市”作为“市”单列,并未作为地级行政区统计。
  “地级市”实行“市管市”和“市管县”,其行政区涵盖各种形式的县级行政区。
  “省辖市”改“地级市”以后,成为四级行政区划制度的省、自治区主要行政分区形式,并作为地级行政区纳入官方统计。随“地级行政区划改革”的深入,到1986年,“地级市”达到166个,占325个地级行政区的51.1%,取代“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的主要区划类型。
  截至2012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共有地级市285个、县级市369个,所以有省辖市65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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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7
省辖市是指地级市,下属若干个区县市。
省直管市是指县级市,下属则为乡镇。一般由地级市代省管理!不过现在要求省直管的呼声很高!

补充:仙桃、天门、潜江3个省直管市这个政策是湖北的地方政策,这种直管市是次于地级市高于县级市的一个级别!属于副地极市级别!一般这种城市都比较发达!
这种政策还有河南等地由类似政策!这种政策不是全国性的政策!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3-16
省直辖县(县级市):拥有地级市的全部管理权限,但依然是县级建制;但其行政为省直辖、不属于任何地级市。
例如:湖北潜江、仙桃、天门,河南济源,海南省属各县(县级市);就属于省直辖县级市。
省直管县(县级市):仅拥有地级市的一部分(省直)管理权限,大部分事务还是属于地级市管理,依然是县级建制;其行政由地级市来管辖。
例如:浙江义乌,江苏昆山;就属于省直管县级市。
这两种县级市的书记市长,即使个人级别享受副厅(地)级待遇、那也属于高配而已,其建制(行政构架)依然是县级构架。根本不存在副地级建制之说。
请注意:高配可不等于建制;高配的定义:
当个人的级别高于职位(建制)的级别时,就叫高配(相对于职位的级别),当然、也可以叫低就(相对于个人的级别)。
国家行政区建制中根本没有副地级,可不要凭空想象。
副省级建制是地级市的一种特殊情况:副省级城市既是地级市,又是副省级城市,其本身建制就是副省级建制、不属于高配副省级、而是是真正的副省级。
第3个回答  2007-11-16
中国行政区划基本上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县(县级市、自治县)、镇(乡)。

参考资料:我自己背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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