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生在南京实习身亡,警方曝光真实死因,尸体不止1具 ,你怎么看?

如题所述

好不容易该实习了,居然出现这样的事,但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尸体不止一具!

兰州一对大学情侣在南京实习期间身亡一事,持续引发关注。10月19日,据兰州晨报报道,1名死者陈某的父亲称,他从南京警方处获知,孩子是在实习工厂旁边的酒店里烧炭自杀的,但是自己非常好奇,孩子平时很听话、懂事,为什么突然走上了绝路。

死亡的两个学生一个姓陈,一个姓薛,都在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读大三。据海报新闻报道,薛某家长表示,孩子们是从7月份开始顶岗实习的,都属于涉事公司的劳务派遣人员。陈父表示:10月5日晚上,2个孩子失踪了。直到10月10日,他们才接到公司的电话,得知2个孩子已经在10月6日晚死亡,劳务公司打电话还有一个原因,是希望能通过家属联系到学校。

孩子失踪

根据陈某的父亲表示,孩子是在5号那一天失踪的,当他知道自己的孩子死亡的时候是在10号,而根据劳务公司所说孩子是在6号晚上就已经死亡,希望家属也能通知学校方面。

但孩子父亲在联系学校方面的时候,学校方面告知孩子已经失踪,其他情况一概不知,但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他得到了南京警方的证实,两名失踪的孩子确实已经死亡,而且还是在酒店里面烧炭自杀的。

事发后,陈某和薛某的家长都认为,虽然孩子在南京实习,但理论上没有从学校毕业,就还是学校的学生,不管被安排到哪里实习,校方都应该对孩子的死负责。

到底有没有责任

对于这件事,双方的家长都认为孩子的死亡学校必须负全部责任,虽然说这两年孩子不是在学校里面出的事情,但孩子毕竟还没有毕业,而且实习也是学校安排的,学校有责任保障学生安全。

校方在这件事情发生之后虽然也第一时间派遣了专人前往南京进行处理,而且也安排了一名法律顾问前往南京进行辅助,但学校却表示既然已经签署了三方协议,那么学生就已经委托给公司,学生出现事情应该由公司进行负责,学校没有任何责任。

但是死者的家属却表示,见到学校的人已经是10月12日了。校方的说法就是,既然已经签了三方协议,学生就是委托给公司了,出了事应该公司负责,学校没有责任,在家长看来,学校就是在推卸责任。据了解,两人自杀前还留下了一封遗书,根据遗书上的内容可以了解到,两人之所以自杀是因为欠了一笔债,不知道怎么告诉学校和家人,所以选择了轻生。目前,家属和学校双方仍然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结语

对于学校的这种说法家长认为是在推卸责任,毕竟无论怎么说这件事情与学校都有一定关系,虽然实习之前学校与孩子还有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但学校也不能有这样的说法。

据消息了解,两人在自杀之前还留下了一封遗书,根据遗书的内容我们可以了解到两个人之所以会自杀是因为欠了一笔钱,但不知道怎样告诉学校和家人,所以才选择轻生。

对于这件事情目前家属和学校双方还在进一步协商当中,其实这两个孩子因为欠了钱选择轻生我觉得完全没有必要,毕竟作为马上步入社会工作的人,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好好赚钱肯定可以将钱还上,为何要选择这么极端的方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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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8

而现在社会不断的进步,小孩子们接触的东西也会越来越多。然而,他们的心思也会越来越重,有很多事情都不会选择跟家长说,有时候只会憋在自己的心里,因为憋的时间久了,从而就会酿成一种心理,心理也发生很大的变化。所以,在孩子遇见问题的时候,一定要做到勤交流,勤沟通,千万不要放纵他一个人去胡思乱想,要么等到意外发生了,后悔都来不及了,在兰州大学生在南京实习,留下遗书自杀身亡,这一事件曝光以后引来很多人的热议。

其中一名死者的父亲陈某说,自己与南京警方那边儿得知孩子在酒店烧炭自杀的消息。这一消息,对于一个父亲来说,真的就是无法接受。他没有任何办法去相信自己,平时爱动活泼听话的孩子,居然会用自杀来结束自己的生命,表示不管怎样都要把事情的经过全都搞明白了,才会死心。

后来我们了解到,两位死者陈某和薛某全都是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学校安排各个学生派到各个公司进行学习,实习操作。

在警方调查询问下陈某父亲那里得知,两个孩子是在五号那天失踪的,而且家长知道这一消息的时候已经是十号了。但是根据劳务公司所说,孩子走在六号的晚上发生意外,已经当场身亡。

这些事情发生以后,学生家属第一时间与学校取得了相关联系,然而从学校那里得知的回复却是说孩子失踪而已,对于其他事情他们什么都不知道。事后,南京警方也对此事件做出了回应,表示两名失踪的孩子是在酒店里烧炭自杀身亡的,目前两人已经确定死亡,没有任何生命体征。

对于这场意外的发生,最难过的应该就是两位死者家属,他们感觉学校是有责任全校负责的,虽然说孩子不在学校出的事儿,但是孩子只要一天没毕业,都是学校里的学生。学校有责任保护好学生的生命安全,再说学生外出实习都是学校安排的,所以对于这起事件的发生,学校必须要负起全部的责任。

事情发生以后,学校相关人员也就此发表回应,两个孩子是于6月25日与学校企业签署第三方协议,并在7月份前往企业进行实习,对于两个孩子的意外遭遇,学校也是在事发之后10月10日接到了消息,很快地赶往事发地。

但是家属说,要看到学校里的负责人时候已经是12号了,对于家属只在学校表示,既然他们与企业签订了三方协议,那么学生就应该归公司管理,现在出了这样的事情都应该由公司负责,但是对于这样的回应家属表示并不是很满意。

根据相关信息爆出,两位学生自杀之前也有一份遗书,在遗书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是俩人因为欠了一笔钱,从而选择用自杀的方式结束生命。

第2个回答  2021-02-28
这样的悲剧非常的让人惋惜,所以说女大学生在外打工的时候,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慎重的选择用人单位。
第3个回答  2021-02-28
在我看来,这些孩子的逝去实在是太可惜了。他们完全可以向家里人诉说自己的苦恼,家里也一定会帮助他们的。
第4个回答  2021-02-28
我觉得无论是外出工作还是学习,都要以自身的安全为主要。不可以轻易听信陌生人的话,要时时刻刻警惕保持,爱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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