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车祸后,到法医那里作的伤残鉴定是十级,我在网上也参考了很多资料,所以如果只是粘贴些法律文件,就不用大家劳神费力了,我问些具体的问题,如下:
1.我问了相关人员,说是残疾补助十级的标准为:城镇户口19000元,农村户口为6000元,我母亲是城镇户口,但不是武汉本地户口,是竹山县的户口,那是否还按19000算,还是会根据户口所在地来算(车祸地在武汉)
2.生活费,生活费是只算住院的,还是整个护理期都算(护理期定的150天)
3.护理期定的150天,算不算住院期间呢?
4.我母亲已退休了,那误工费怎么算呢?
5.交通费是实报实销,还是根据住院的天数按次数计算呢?
6.是不是还有营养费,那又怎样计算?
7.我母亲做的是全髋置换,材料的年限是10-15年,那后续的翻修费用有怎样计算呢?
不好意思,提了很多,请大家帮忙解答,我奉献了所有的分,请大家能够一一解答,谢谢大家的好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