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如题所述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四条关于“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的规定,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参保人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发生人身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第三人承担。

  (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按项目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经费标准按单位服务综合成本核定,所需经费由政府预算安排。

  (4)在境外就医的。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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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1-28
一、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医保报销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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