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懂法律的人

甲乙双方比如甲方在签合同的时,甲方在合同内容有争议部分写下,必须在甲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而乙方与甲方并不是同一个法院所在地,如乙方要想起诉的话,能否在乙方所在地起诉?
牵涉到甲乙丙三方,甲方与乙方签的合同。但丙方与乙方是合作单位,丙方在执行乙方合同的部分内容。
现由于价款问题,产生分歧,丙方现想求助与法律,此类问题怎样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这样的合同纠纷案件,一般都在合同履行地,便于调查和取证!~~
但是在合同书面不能写出必须在甲方所在法院解决,这是不成立的。
如果甲方所在地是县级或市级法院的话,是不是判决不服就不能去中级或高级法院上诉吗?这是不可能的,所以在甲乙双方任何法院都可以起诉,只不过要根据情况而定,由双方所在地法院进行协调办案程序。
因为只有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合同,所以说法院只能接受甲乙双方的起诉,至于丙方可以同乙方一起上诉,但是陈述词只能用乙方为主语,在陈述词里可以描述丙方的牵连情况,但是法院最后判决词只有甲方和乙方,不存在丙方,因为合同中没有丙方的签字,另外如果乙方不起诉,法院不会接受丙方的起诉请求,所以丙方应该先找乙方协商,由乙方出面起诉的。
有关起诉程序可以去现场咨询一下律师为佳。

楼下的你说话是不是很矛盾?一会在约定的法院,一会说双方地都可以,没有看清内容不要论评,如果你很专业,你给我讲一讲最简单的经济纠纷起诉程序好不好?如果抢分也不是你怎样做的,好啦,我让给你,因为你喜欢分数啦,哈哈哈哈.....楼主你就选他对好啦,如果按他的说法做如果有任何问题由他来负责,因为他是丁方的,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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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1-12
唉,现在发现这里都是有N多根本不具备法学功底的人在回答问题啊!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合同纠纷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但是合同纠纷案件根据法律的规定,是可以约定管辖的。也就是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被告所在地、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标的物所在地中选择一个作为案件管辖地。

如果双方约定了管辖。那么起诉时就应当在约定的管辖地起诉。

所以,由于,你的合同中关于管辖的约定明确有效,就应当向甲方所在地起诉。

一楼的,看清楚了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一楼的啊,管辖分类中有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约定管辖只能约定地域管辖,不能约定级别管辖,也不能违反专属管辖的规定。这个是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理。如果你不懂,那么就不要乱说!
这个不是分数不分数的问题。要对提问人负责,就像我们在日常工作中要对当事人负责一样。
第2个回答  2007-11-12
  楼上的你的回答太搞笑了,难道你不知道在民事诉中合同纠纷的管辖是特殊管辖吗?合同管辖中有一种叫“协议管辖”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以下地点进行诉讼1、原告所在地。2、被告所在地。3、合同签订地。4、合同履行地。5、标的物所在地。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以上的地点且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就要首先适用协议管辖。如果当事人没有协议或协议不合法,才适用合同的一般管辖原则,就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至于你说的案件当中的这种约定是否有效,你需要查阅以下相关的发条和司法解释。我 个人认为是构成协议管辖的(纯属个人意见)。我想这个约定是否构成协议管辖在司法实践中也存在这争议。

  至于你说的补充问题,其实就是合同相对性原理。简单的说就是谁与你有合同关系那么就追究谁的违约责任,因为他对合同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选择了以上的地点且符合法律的规定,那么就要首先适用协议管辖。如果当事人没有协议或协议不合法,才适用合同的一般管辖原则,就是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这是我在第一段的原文。请看好。
  我没有抢分的意思,只是把我认为正确的观点提出来。如果你可以驳倒我的观点,我当然很欢迎这样我还可以学习新的知识。还有这不是站在谁一方的问题,是就事论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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