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辞职,立马就走那种,但是公司签了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提交

离职证明。然后我之前只是口头说了离职,没有交离职报告,现在想立马走,因为另外一个工作只有剩下最后一次机会了。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追问

不批准假不让看病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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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3
写辞职报告,支付违约金追问

违约金怎么算的?会把上个月工资扣完嘛,因为我们工资去是要压12天才发的

违约金怎么算的?会把上个月工资扣完嘛,因为我们工资去是要压12天才发的

追答

看合同是怎么签的?一般赔个五百左右

追问

那么5月份的工资能不能拿到呢?我是才毕业出来的,没有工资,感觉过不了。我五一都还在加班。。。。我刚刚看了我们合同,要求赔一个月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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