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代会主席团人员如何组成

如题所述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修正)》第十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

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主席团、常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级人民政府,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或者并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由主席团审议决定提交大会表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联名,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五人以上联名,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大会议程的意见,再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列入会议议程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经主席团同意,会议对该项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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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27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修正)》第十五条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选举主席团。

由主席团主持会议,并负责召集下一次的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的成员。

主席团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本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听取和讨论本级人民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扩展资料:

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本级人代会闭会期间,其法定职责为:

1、组织代表听取和讨论本局专项工作的报告。

“每年,当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主席团选择的问题,关注当地人民的切身利益和公众关心的是,安排有计划地代表听取和讨论特殊工作报告本级人民政府的检查法律和法规的实施,并进行检查、调查和其他活动;听取和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主席团在闭会期间的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地方组织法》第15条第2款)。”

2、确认当选代表的资格(《选举法》第46条、第56条第5款)。

3、代表闭会期间活动的安排(《代表法》第19条第3款)。

4、安排并联系代表进行检查,或应代表的要求进行检查。(《代表法》第22条第1款、第3款)。

5、转递代表专题检查调查的报告(《代表法》第24条)。

6、组织代表参加执法检查和其他活动(《代表法》第26条)。

7、接受代表建议(《代表法》第二十九条)。

8、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专门报告(《代表法》第42条第3款)。

9、定期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其职责(《代表法》第45条第2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年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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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5
乡镇人大主席团一般由5至9人组成,最多不得超过11人。地方组织法第1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为主席团成员。按照这一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是大会主席团的法定成员。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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