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如题所述

第26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可以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人民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改,须经原批准机关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发展方向和建设用地、耕地等主要用地规模、布局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扩展资料:

建设项目的用地审批原则是必须先纳入土地利用计划,通知强调,未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也就是说没有计划指标的建设项目不得批准用地。“未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也不符合土地管理法第26条规定的,不得批准用地。”

确需建设的项目,需先修改规划,按规定程序报规划原批准机关批准后才能审批用地。

国家及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如需修改土地利用规划的,通知也做出了明确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国务院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经省级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属于省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权限内的,根据省级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土地利用规划具有法律效力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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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期限内,由于某些不可抗力或不可预料因素的出现,致使已经批 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能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要求,需要对规划确定的土地利用指标和 布局进行适当的调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按下列规定进行修改:

(1)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需要改变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批准文件修改规划。

(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 需要改变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根据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修改规划 ;需要改变国务院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需报国务院批准后修改规划。

(3)由于上级规划的修改,需要逐级规划作出相应修改的,由上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 主管部门提出修改意见,下一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上级政府的修改意见修改规划。

(4)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0]144号)规定,申报的分批次农用地转用,不得超出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 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因特殊原因,小部分用地确需超出规划确定的城市 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在编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方案的同时,可以对规划作局 部调整,落实到规划图上,并将规划调整方案与建设用地的有关部门资料一并上报,在审查 项目的同时由负责规划管理的职能部门对规划局部调整进行审查确认;全部或大部分超出规 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的,须按法律规定修改规划并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后 ,才能审批用地。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规划的修改必须十分慎重,否则会影响规 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确需修改规划的,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即按 原报批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2个回答  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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