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肇事逃逸不同意和解法院会怎么判

我朋友酒驾将对方家台阶撞坏.对方索要高额赔偿商讨未妥.我朋友醉酒状态开车就走对方拽车拦截.行驶中将人拖伤甩开后逃逸.现交警部门已经做出吊销五年驾驶.但对方以出院费用我朋友出的一直不同意和解.请问这样情况不同意和解我朋友最多判多久,如赔偿应多少钱合理.谢谢帮助

让对方起诉。不和解是正确的。因为醉酒驾驶的处理已经通过交警一方执行。罚款、拘留、吊销驾照。 伤人的事情只需要通过法院宣判。需要赔偿的部分包括对方的医药费,和撞坏对方家台阶的财产损失。如果牵扯住院,还要包括住院费与营养费,如果需要护理还有护理费。这要看伤情来判断。在接受完交警处理后,你朋友只需要等待即可。等待法院的开庭通知和宣判。以上为民事赔偿部分。也是对方起诉的最大限制。
这里要看法院是否会以危险驾驶罪来起诉你。危险驾驶罪与对方无关,这是属于公诉案件,如果以危险驾驶来起诉你,就看对方是否伤情厉害。如果不是很厉害。不会判的很重,这里分析最多一年以下。如果赔偿到位,还会判缓刑,基本不用实际坐牢。
在该案件中,当事人不应该选择逃跑。如果不逃跑,只需承担醉酒驾驶与撞坏对方台阶的财产损失即可。没有伤人事情就好办的多了。
建议去当地法院旁边的律师事务所做详细咨询。毕竟网络上因你叙述不清无法做具体解答。答案五花八门也会影响你的判断,给出你心里的答案也未必是正确的答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11-0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