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0号借给朋友八万元钱整(有欠条),他说要在2006年9月15号至2006年10月15日前归还所有人民币八万元整,在2006年10月15号期间内他归还人民币五千元,现在是2007年11月18日他一份钱也没有归还请问我要走法律途径应该怎么办? 起诉过程是什么?要多少时间?起诉费用是做少?(是民事吗)? 有几分把握? 欠条是否还起效?他的名下好象没有财产,他的父母有房产着样法院能执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