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改了社保卡可以迁移。
一、迁移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户口迁入后,应事先带上本人的
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咨询
户口所在地的社保部门工作人员;
2、在当地的社保部门同意接收当事人的社保关系的前提下,才可以转接该关系后,在当地继续缴纳。
二、办理流程如下:
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
3、个人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持接收单位介绍函,调出单位停保手续和社会保障卡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社会保险基金转入当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
社会保障卡卡面和卡内均记载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状态,可以记录持卡人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信息、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信息、
职业资格和技能、就业经历、工伤及职业病伤残程度等。社会保障卡是劳动者在劳动保障领域办事的电子凭证。持卡人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可以凭卡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
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