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一下,武汉市事业单位人员,住院费用的报销按照个什么比例进行的,比如:有没有封顶,如果有的话,是多少;门槛费可以报不;如果是门诊,可以报销不,如果可以,可以报多少。如果是拿着医保卡到药店买药或者去社区服务中心打针等,拿着那个单子可以报销吗?我们单位都是每年的2月报去年的费用,但是我一直不知道是怎么算出来的,单位具体经办的人员也不清楚。最后问个小问题:是不是硚口区的子女统筹从2012年开始由每年的300元提高到400元?说了这么多,不知道自己说清楚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