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没有给上生育保险,因为是外地农村户口,产假期间只承诺每个月给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并且不给报销生育的费用。但是我查了相关法律规定,是应该给发生育津贴并且报销生育的医疗费用的。
请问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是指实际到手的工资?有银行卡,应该可以查到流水记录。如果是按照实际到手的工资,那么是根据什么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就想知道我产假前的工资标准到底是现在实际到手的钱还是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呢?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巴不得他们辞退我,这样他们又违反了相关法律了。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你自己不也贴了嘛,这个不就是法律依据吗?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按照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这个是指你实际拿到手的工资,你有银行流水可证明。但是注意福利奖金之类的不能包含在内。因为单位么有给你参加生育保险,你的生育费用也可由单位报销,单位不可能在你6个月产假或者哺乳假期内辞退你的,这个也是违法的,估计会给你调岗,降工资之类的,给你穿小鞋,让你干的不开心,自己自动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