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成都工作了6年了都买社保,有稳定收入。是大专毕业生。户口是郫县的。请问我能申请成都廉租房吗?

如果能,如何申请呢?

  成都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家庭年收入在2.8万元以下的家庭(该收入标准线为2010年至2011年度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线,收入标准线由市、区(市)县每二年调整一次,并向社会公布);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

  (一)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符合下列三项条件的家庭可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1、家庭年收入50000元以下;

  2、原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包括已购政策性住房);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五城区(含高新区)正式户口。

  另:在征地拆迁中选择货币安置且他处无住房的家庭或在旧城改造中选择货币安置,其货币总额不超过3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低收入被拆迁家庭,具备以上条件中的1、2条件者,可以购买政府组织建设的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

  (二)凡户籍属于我市农村,现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务工的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在务工所在地城镇申购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年收入符合当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标准,其中在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内,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收入为50000元以下;在其他区(市)县申购的,应当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2、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

  3、家庭人口两人以上(含两人),主申请人在务工所在地的城镇缴纳有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4、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城镇无城市自有产权住房(包括"新居工程"的安置房)。

  成都出台落实房地产调控“国八条”实施意见;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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