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设计?

如题所述

一、设计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人类通过劳动改造世界,创造文明,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最基础、最主要的创造活动是造物。设计便是造物活动进行预先的计划,可以把任何造物活动的计划技术和计划过程理解为设计。
二、设计基本原则
单一职责原则
  (SRP)一个类,最好只做一件事,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
开放-封闭原则
  (OCP:The Open-Closed Principle)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等)应该是可以扩展的,但是不可修改的。
依赖倒转原则
  (DIP)这个原则的内容是:要依赖于抽象,不要依赖于具体。或者说是:要针对接口编程,不要对实现编程(Program to an interface, not an implementation)。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
里氏代换原则
  (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在一个软件系统中,子类应该可以替换任何基类能够出现的地方,并且经过替换以后,代码还能正常工作。
迪米特原则
  (Least Knowledge Principle(LKP)最少知识原则,又称为“Law of Demeter”,如果两个类不必彼此直接通信,那么这两个类就不应当发生直接的相互作用.如果其中一个类需要调用另一个类的方法的话,可以通过第三者转发这个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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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摘要: “设计就是指具有美感、使用与纪念功能的造形活动或营造活动”。
关键词: 建筑艺术 设计 设计(design)这个词,是由日文里以汉字翻译“design”这个字而成。日文在翻译“design”这个词时除了使用“设计”这个词以外, 也曾用“意匠”、“图案”、“构成”、“造形”等等汉字所组成的词来表示“design”。 所以在了解什么是“设计”时,我们可以先对这些字词来解释一番:英语的“design”来源自拉丁语的“de-sinare”,是“作-记号”的意思。从十六世纪的意大利文“desegno”开始,有现今“design”的含意,后经由法文的中介,而为英文所引用,成为现今英文中的“design”。 在英文中“design”有如下意思:
a。设计,定计划。 b。描绘草图,逐渐完成精美图案或作品。 c。对一定目的的预定与配合。 d。计划、企划。 e。意图。 f。用图章图记来表达与承认事件。 其中a项与b项与设计专业所称的“设计”最接近。 日文里汉字的“意匠”即指“意念加工”之意,认为“design”乃是从事意念加工的工作。“图案”则相对于“文案”。文案是指以“文字”做说明;图案则是指以“图”做说明。也就是制图。而后则泛指能达成具有表达意义的图形生产活动。 日文里汉字的“构成”则指东西的组合(包括文章、图像、事件 等等),追求形式的精确性与美感性的活动。“造形”则是指“形”的生成,也就是环境、形体、形象的营造。 日文里汉字的“设计”指设定具体目标而后依计画以(制造)实物来达成目标。 不过“设计”这两个字,用中文来解释,则更有意思。在<<说文解字>>中,“设”、“计”二字的字义如下:设:施陈也,从言役。役,使人也。“设”,就是陈列摆设的意思。言,指以语言完成。役,指可运旋的物,转意为使役。从言字旁与役,是表达以言语,来使役人的意思。计:会算也。从言十。计就是合计、计算的意思。言指思考。十,指具体的数(相对于抽象的数)。从言字旁与十,是表达以思考、以言语来完成具体的数的计算。 所以,“设计”以中文来讲,则有人为设定,先行计算,预估达成的含意。这样的定义其实就是另一个在中文里更常用词:“营造”,而“营造”一词在日文里又称“建筑”或“造屋”。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3-10-05
  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它的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因此,设计美学也有别于传统的绘画和装饰,其研究内容自然也不能完全照搬生吞传统的美学理论。  众所周知,设计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它涉及到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其审美标准也随着这诸多因素的变化而改变。  我们首先来看看设计的概念:  设计就是创新。如果缺少发明,设计就失去价值;如果缺少创造,产品就失去生命。--刘东利(香港)  设计是追求新的可能。--武藏野(日本)  设计就是经济效益 --林衍堂(香港理工大学设计系副主任)  工业设计是满足人类物质需求和心理欲望的富于想象力的开发活动。设计不是个人的表现,设计师的任务不是保持现状,而是设法改变它。 --亚瑟. 普洛斯(ICSID前主席)  设计是把某种计划、规划、设想和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视觉语言传达出来的过程。  可以看出,设计的核心是一种创造行为,一种解决问题的过程,其区别于兄弟艺术门类的主要特征之一便是独创性,因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  设计之美的第一要义就是“新”。  设计要求新、求异、求变、求不同,否则设计将不能称之为设计。而这个“新”有着不同的层次,它可以是改良性的,也可以是创造性的。但无论如何,只有新颖的设计才会在大浪淘沙中闪烁出与众不同的光芒,迈出走向成功的第一步。  设计之美的第二要义是“合理”。  一个设计之所以被称为“设计”,是因为它解决了问题。设计不可能独立于社会和市场而存在,符合价值规律是设计存在的直接原因。如果设计师不能为企业带来更多的剩余价值,相信世界上便不会有设计这个行业了。  而设计之美的第三要义是“人性”。  归根揭底,设计是为人而设计的,服务于人们的生活需要是设计的最终目的。自然,设计之美也遵循人类基本的审美意趣。对称、韵律、均衡、节奏、形体、色彩、材质、工艺……凡是我们能够想到的审美法则,似乎都能够在设计中找到相应的应用。  这三条规律,使得设计师有别于纯粹的艺术家和纯粹的工程师,他们注定的命运,就是带着镣铐而舞蹈。]
第3个回答  2013-10-06
设计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人类通过劳动改造世界,创造文明,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最基础、最主要的创造活动是造物。设计便是造物活动进行预先的计划,可以把任何造物活动的计划技术和计划过程理解为设计。]
第4个回答  2013-10-06
设计就是在确定一个模糊的方向和目标时,应用灵感构思出渐渐接近你所向往的方向和目标的东西. 字义上可分为,设:就是设想,假设和不断地推敲中求得正确的方向.计:就是应用你的灵感和知识,利用数据一得出你所期望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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