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怎么开发票

如题所述

处置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只能开普通发票。发票内容写:出售报废旧机器。固定资产清理没有差额,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如果清理后没有差额,即没有清理净收益,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

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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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处置固定资产和废旧物资只能开普通发票。发票内容写:出售报废旧机器。
补充:首先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其次,收钱时:
借;现金,贷: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没有差额,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如果清理后没有差额,即没有清理净收益,也就没有营业外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有效性: 有效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08年第1号
发文日期:2008-12-31 为促进再生资源(废旧物资)的回收利用,规范废旧物资回收经营行业发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调整了现行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有关增值税政策,取消了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凭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规定。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的过渡与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09年1月1日起,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废旧物资专用发票)。  纳税人取得的2009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不再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
二、纳税人取得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废旧物资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
自2009年4月1日起,废旧物资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特此公告。
第2个回答  2013-12-12
自己有发票就自己开具啊,没有就到国税局申请开具。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13
处置固定和废旧物资:1、如果购进时抵扣过进项,按照17%开具增值税发票;2、如果没用抵扣过进项,那么只能按照4%开具普通发票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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