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差距缩小过快,会影响经济成长吗?为什么?

如题所述

文/朱幼平
  我国已到了需缩小收入差距的库兹涅茨拐点。缩减收入差距,打造更多依赖消费经济快速增长新型模式,是正确选择。
  一、当前我国收入差距过大,趋势有扩大可能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均GDP从1978年的381元提高到2011年的35181元,按可比价格计算,33年间增长了15倍。但是,我国在居民收入增长取得巨大进步的同时,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拉大。
  据发改委社发所计算,我国基尼系数呈逐年上升态势,1978年为0.310,1990年为0.341,2000年为0.402,2008年上升为0.457,近年来甚至将冲击0.5。
  而据联合国开发署报告,中国的基尼系数比很多世界发达国家都高。如美国为0.408,英国为0.36,法国为0.327,德国为0.283,加拿大为0.326,意大利为0.36;也比一些发展中国家高,如印度为0.368、巴基斯坦为0.312、印度尼西亚为0.394。
  我们知道,基尼系数是判断收入分配均匀程度的重要指标。基尼系数正常的标准一般在0.2~0.3之间,过低说明居民收入太过平均,经济没有效率;太高说明收入差距过大,搞不好会出严重的社会动荡问题。我国基尼系数目前已达到0.4以上,表示收入差距问题已经相当严重。
  世界银行的报告也从另一个角度证实了我国收入差距过大的事实。据世行的报告,最高收入的20%人口的平均收入和最低收入20%人口的平均收入,这两个数字的比在中国是10.7倍,而美国是8.4倍,俄罗斯是4.5倍,印度是4.9倍,最低的是日本,只有3.4倍。而中国收入最高的10%群体和收入最低的10%群体的收入差距,从1988年的7.3倍上升到目前的23倍。
  进一步分析,我国收入差距还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表现:
  1、政府收入和企业收入比重过大,并逐年快速上升;居民收入比重过低,并逐年快速下降。
  根据统计资料,我们发现,2011年,政府财政收入+土地收入13.5万亿元,占6.9亿城市居民和6.6亿农民全部可支配收入的75.8%,这个数字远高于美国的25%左右。另外,过去十几年间,我国收入分配不断向政府和企业倾斜。财政收入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占GDP的比重逐年上升,分别从1996年的10%(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比重开始逐年提高)和2.1%增加到2011年的22%和13%。从2002年到2011年的10年中,中国财政收入增长20.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增长29.2%,而居民收入只增长13.7%。而美国同期财政平均增长1.86%,居民增长3.95%。
  还有,十年前我国居民收入还占GDP的50%多,现在只有30%出头,而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比重是60%左右。全国居民的工资收入占GDP,欧美最高,大约是55%,南美洲平均是38%,东南亚包括菲律宾、泰国是28%,中东伊朗、土耳其这些国家大概是25%,非洲国家都在20%以下,我们是8%,全世界最低。
  2、农民收入水平过低,城乡不同阶层收入水平剪刀差还在拉大。
  我们通过分析发现,2011年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19109.44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5919.01元,城乡收入差距达到3.2:1。另外,最高收入户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的比值,从2002年的7.67扩大到8.69。
  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与城镇居民最低收入户人均全年可支配收入水平相当,变化情况基本一致,说明这两个阶层的收入在一个水平线上。
  还有,我国中等收入户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可支配收入占人均GDP比重一直小于1,并从2002年的0.71下降到2011年的0.56。不算上人口众多的农民,连城镇中等收入户居民都未过中位数。这说明,我国是个图钉型社会,与美国等发达国家橄榄型社会结构不同,我国没有中产阶层。少数人拥有巨量高收入,而多数人收入非常低,“被平均”了,并且,这种趋势还在不断恶化。
  3、收入差距在体制内外、垄断与一般竞争性行业、东中西部地区、管理层与一线员工等之间,还有明显的表现。
  例如,近期人社部劳工所的报告称,企业高管与一线员工收入差距惊人!部分企业管理层年收入过千万,2007年平安保险总经理年薪即为6616万元,是当年全国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751倍,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553倍。
  而根据全国总工会2010年的一项调查表明,208家国企高管与一线职工的收入相差近18倍,而这一差距,在1979年仅为1.18倍,两成职工5年间从未涨过工资。
  再如,金融、电力、石化、航空、证券等领域的国有垄断企业员工收入比其它一般竞争性行业行业高出十多倍乃至几十倍。机关公务员退休金水平为企业的2.1倍,事业单位月均养老金为企业的1.8倍。同工不同酬,高收入并不完全是因为工作业绩,而更主要的是因为他们进入了垄断部门、权力部门或级差高的地方。
  此外,由于贪污腐败、各类特权、物价上涨、资产价格波动,以及各种隐性福利、灰色收入、非法收入等有利于富裕人群更富,而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难题,对低收入人群有更大影响。这些都是进一步恶化收入差距的因素。
  二、我国已到了需缩小收入差距的库兹涅茨拐点
  我国改革开放是从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主义大锅饭开始的。邓小平同志倡导“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激发了整个国家的活力。在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三十多年时间,收入提高并差距拉大是伴随我国经济快速增长而来的。改革开放初期,适当的收入差距扩大,对于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对于经济竞争,提高经济系统的活力和经济运行的效率,无疑是必须的,也是必要的。
  但是,我们认为,随着经济发展,这种依靠拉大收入差距刺激经济增长模式不能再继续了。我国经济已经运行到了库兹涅茨曲线的拐点。换句话说,我国已经到了“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要依靠缩小而不是扩大收入差距来促进经济增长阶段。
  早在1955年,美国发展经济学家库兹涅茨通过对18个国家的收入差距和经济发展水平作了对比之后,提出了“倒U曲线假设”,称库兹涅茨曲线。即农业社会时,收入分配相当均等;工业化开始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经济快速增长,由于劳动力迅速向高收入的生产部门流动,人均财富分配不平衡明显加剧,曲线上扬;一段时间内,工业社会继续发展,曲线相对平缓;工业化完成之后,收入分配不平衡缩小,曲线下降。库兹涅茨的理论得到了另一位美国发展经济学家刘易斯的研究所证实。
  当然,这个曲线只是经验曲线,日本、亚洲四小龙等在经济成功转型过程中,就没有收入差距扩大,而是逐渐从大变小的过程,并不符合这个规律。但日韩的经验并没有反证,也就是说, 日韩的经验说明,收入差距缩小并不影响经济顺利转型。
  我国情况十分复杂。一是与发展中国家比较。多数发展中国家在经济发展的起步时人均GDP大约为100美元。随着经济的增长,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但在人均GDP增长到1500美元左右以后,收入差距也基本上达到了“倒U曲线”的顶点,然后出现缩小的势头。我国1980年人均GDP约为250美元,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收入差距不断拉大。但是,当我国人均GDP达到1500美元左右时并没有出现居民收入差距由扩大向缩小转变的迹象。我国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的时候收入差距还在扩大,现在已经达到5000多美元了,收入差距还在扩大。二是从持续时间看,不论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时间通常在10~15年,很少有国家连续扩大20年以上。但我国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时间却已经超过了30年。
  这种局面与我们的思维惯性有关。思维惯性决定政策惯性。但无论怎样,我国正处在库兹涅茨顶端或拐点,这是无容置疑的。这个判断与我国已步入“中等收入陷阱”和“刘易斯拐点”,需要进行成功经济转型的结论是吻合的。下大力气采取切实措施,遏制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的势头,并进而逐步缩小目前过大的收入差距,应该说是刻不容缓的。
  三、缩减收入差距,打造更多依赖消费经济快速增长新型模式
  1、未来经济增长应更多发挥消费的作用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今年前三季度,最终消费对GDP的贡献率是55%,在7.7%的增长率中拉动了4.2个百分点;资本形成总额对GDP的贡献率是50.5%,拉动GDP增长3.9个百分点;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GDP的贡献率是-5.5%,下拉GDP负增长0.4个百分点。这是消费贡献率十年来除2007年二超投资。这确实是我国经济结构进一步改善的信号,未来应继续扩大消费对经济增长的作用。
  当前我国经济增速乏力,原因很多。短期因素包括:一是因世界经济疲软而导致的我国出口不振;二是我国目前也在消化前些年留下的过剩产能和过多流动性,正在积极地去库存和去杠杆;三就是由于收入差距过大,导致消费和内需不足;等等。长期因素主要是因为我国人口红利消失(据有关计算,我国农村只剩下4000~6000万可转移的多余劳动力),资源、环境、劳动力、技术、资本、体制等经济增长要素的约束硬化,经济系统已经进入到了结构转型和升级换代的攻坚阶段。
  穷人无钱没消费,富人有钱不消费。有效需求不足主要原因就是收入差距。当前,我国的收入差距已严重偏离“多劳多得”公平原则,不仅不能促进经济效率,反而造成经济失衡和增长质量下降,并激化社会矛盾,导致冲突。我们观察一些陷入“中等收入陷阱”的国家的经历,就不难发现,这些国家并非经济增长与财富积累缓慢,而是城乡差距与贫富差距持续拉大导致社会矛盾激化,进而严重损害国家发展的良性动力,最终导致了持续发展机遇的丧失。如果我们能够成功解决收入差距问题,转到主要依靠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模式,就能够像日韩那样顺利跃过“中等收入陷阱”,进入经济起飞阶段。
  2、“限高、提低、扩中”,收入分配改革方案要统筹兼顾
  10月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第四季度要制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实际上,早在2001年国家就提出改革收入分配体制,如今已经过去了11个年头;而2004年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起草工作就由发改委启动,如今也已历时八年。我们盼望十八大后推出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能够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收入差距过大问题,推动我国经济平稳增长和成功实现经济转型。
  收入分配改革以“限高、提低、扩中”为方针,需要冲破既得利益藩篱,特别是让中低收入阶层也能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迅速形成中产阶层。我们认为,要坚持“藏富于民、劫富济贫”原则,需要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减税。解决经济增速下行,减税而减轻企业压力,增加居民收入,是最直接、最有效办法。特别是进一步提高收入所得税起征点,并累进降低税率。
  (2)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按职业划分的最低、最高工资制度,范围扩大到农民工和兼职工。
  (3)加大对农村农民、城镇低收入阶层、失业人口、偏远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
  (4)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实行全民医保;对安居房、保障房、廉租房要按计划完成;要着实推进教育体制改革。通过这些民生工程,创造一个居民敢于消费、没有后顾之忧的环境,提高消费水平,扩大内需。
  (5)采取与GDP增长率挂钩的货币供应量,以保障房地产、股票等资产市场稳定,以及物价稳定,保障居民收入不缩水。
  (6)打击贪污腐败和非法收入,逐步杜绝灰色收入和取缔不合理的各种特权、特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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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04
我只知道收入差距过大会造成社会不稳定甚至社会动荡更迭。当今社会发生的一些极端事件与收入差距过大有一定关系。目前反映社会贫富收入差距的基尼系数,已经逼近0.5(0.474)的警戒线。从社会阶层来看,中国收入最高的10%家庭是收入最低的10%家庭人均收入的65倍。收入差距缩小与经济成长没有线性相关性也不是当今的主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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