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我家这种房屋拆迁补偿应该怎么算?

十一年前因为父亲单位分房有拆迁可能,要收回分房,(单位分配给父亲的是一套40多平方的小公寓)但当时家庭经济情况并不宽松,一共凑起了三万多块钱,根本无法在市区购买一套房子,于是我母亲征求住在农村的外公同意,并以外公的名义像他们村里申请在我外公的地皮上建一栋一层楼的房屋,当时村里在申请建房表上盖了章后我父母就盖起了现在这套80多个平方的一层楼自建房,由于当时我的父母户口在在市区,后来市区那套单位分房也没有收回,当时迁户口很麻烦,于是我父母就没有把户口迁到乡下,农村这栋自建房也就一直在我外公的名下。我父母就我一个女儿,而我也已经结婚生子,老公是外地人,户口也还没有迁到本市,由于我老公家里经济能力有限,我们结婚也没有买新房,而是跟我的父母一起住在这栋农村自建房内,生下儿子以后,小孩的户口也跟着我落在以我父亲为户主的那套市区分配房下。等于现在我们一家五口都住在这套农村自建房内,而我、我爸妈和我儿子的户口是落在市区那套单位分配的小房子下,而我老公的户口还在老家没有迁过来。现在我们面临马上要拆迁了,政府来了家里几次,他们的赔偿却只针对我外公和我小姨(小姨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还在外公为户主的户口本上),而实际上我外公一个人住一栋两层自建房,就在我们家旁边,但是此次没有纳入征收范围,而我小姨早已经结婚多年,住到市区去了。矛盾就是我们一个五口之家本来住在这个八十平米的两室一厅自建房就很窘迫了,现在征收补偿算下来我们不仅无法再建一栋房子,甚至还要自掏腰包贴钱才能买得起一套房子,请问有没有了解这一块的大神能帮帮我们!像我们这种情况该怎么维护我们自己的最大的权益????在线等, 有任何我没描述清楚的问题我随时可以补充!万分感谢各位出主意的好人!

住宅用房的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的方式,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安置方式。被拆迁人选择产权调换方式安置的,其应安置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与认定: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的,按应安置人口的人均40平方米的安置标准计算其应安置面积,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被拆迁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积在40平方米以下的,可以按应安置人口人均40平方米补足计算其安置面积。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拆迁人应当依照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面积实行产权调换。未经被拆迁人同意,不得擅自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面积,拆迁人扩大或者缩小产权调换面积超过3%的,被拆迁人有权拒绝接受。用于拆迁安置产权调换的住宅房屋,每户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对私有住宅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他处无住房并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被拆迁人,按不低于45平方米产权建筑面积的标准户型进行安置。45平方米以内的差价款由拆迁人承担,被拆迁人不再支付;超过45平方米不足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实际成本价结算,超过60平方米的由被拆迁人按市场价结算。拆迁已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没有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的住宅房屋,应给予照顾。具体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同时,在拆迁补偿中,对弱势群体及独生子女等家庭予以倾斜。在校大中专学生户口迁移前、现役义务兵、士官户口注销前(符合国家军人安置政策的除外)、服刑劳教人员户口注销前等情况,原户籍关系在房屋拆迁所在地的;一方户口在本村民小组,其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异地且无宅基地并未享受政府福利房政策的;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户,增加一个安置人口;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户条件的,给予分户;该市认证办认可的其他情况。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补偿金额,根据被拆除房屋的区位、用途、产权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约定。被拆迁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应当由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估价机构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的变化,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的机构,以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单为准。估价报告应当由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签字,由估价机构同时印送拆迁人和被拆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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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4-06

被拆迁房屋的拆迁补偿金额如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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