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22
案发后,王卫斌的亲属交纳赔偿款60万元,陕县计生委交纳赔偿款20万元。被害人亲属从陕县政府等处领取部分垫付赔偿款。7月3日,湖滨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卫斌有期徒刑6年6个月。6死者亲属及6名伤者共24人,将肇事司机王卫斌、宝马车主张佳佳、桑塔纳轿车司机王丰勤、陕县计生委、两轮摩托车司机张彦青及为桑塔纳轿车投保交强险的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三门峡营销服务部(以下简称都邦保险公司)等6单位和个人另行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综合该案事实、情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偿6明死者的亲属90000元;判令被告王卫斌、张佳佳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共同赔偿6死者的亲属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生活费及其它费用等共计1260681.95元;判令被告王丰勤、陕县计生委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共同赔偿6明死者亲属共计270146.1元;判令被告张彦青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赔偿6名死者亲属共计270146.1元;被告王卫斌、张佳佳与被告王丰勤、陕县计生委、张彦青对赔偿款项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判令六被告赔偿伤者孙邦成各项损失5265.79元。判决案件受理费由六被告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