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低保的步骤是什么?

如题所述

城市低保

办事项目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

——城镇居民粮油帮困补贴申请

办事机构
——各区县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各区县街道、乡镇民政科
——各区县民政局社会救助部门

办事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详见《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机构情况表》

办理时限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应自收到救助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审核审批手续

申办对象资格
——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市居民;
——城市低保对象中,符合粮油帮困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

申办材料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原国民党人员需提交起义投诚、特赦和刑满释放转业等身份证明;
(四)华侨身份证明;
(五)因公致残返城知青身份证明;
(六)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
(八)收入证明(包括家庭其他有收入人员,如家庭成员在困难企业工作的,收入证明应由企业及其上级(集团)公司,市或区县主管委、办、局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九)在劳动就业年龄内(男16?60周岁、女16?50周岁)、有劳动能力的无业人员,需提供就业状况证明或求职证明;
(十)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十一)夫妻另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指与持有本市城镇户口居民结婚,并在城区定居)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十二)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十三)离退休证及其他收入证明;
(十四)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凭证、求职证明及复印件;
(十五)企业实行内部退休制度的相关文件和领取生活补助费凭证材料等;
(十六)与企业签定的“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收入证明);
(十七)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其他收入证明;
(十八)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社区矫正、监外执行、保释候审等证明材料);
(十九)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凭证及复印件;
(二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等缴费手续凭证及复印件;
(二十一)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已使用一次性经济补偿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二十二)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凭证及复印件;
(二十三)一次性领取住房拆迁补偿费凭证及复印件(包括家庭成员分享此项补偿费的证明材料);
(二十四)已购住房或预购住房的相关手续证明及开支情况证明;
(二十五)家庭其他房产情况;
(二十六)领取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二十七)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和材料。
(二十八)其他家庭成员的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一)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家)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并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填写《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 区(县)民政局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在《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核实救助金额。发放通知。

办理依据
(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第21次常委会议通过,自1999年施行;(二)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58号,《北京市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办法》,自2000年施行;
(三)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京民救发[2000]516号);
(四)北京市人民政府2002年6月26日印发,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19号);
(五)北京市民政局2002年8月2日印发,《<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京民救发[2002]284号
(六)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对城市低保对象实行分类救助的通知》(京民救发[2004]198号)。

办事项目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

办事机构
——各区县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各区县街道、乡镇民政科
——各区县民政局社会救助部门

办事地址、联系电话和时间
——详见《各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机构情况表》

办理时限
——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应自收到救助申请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核审批手续

申办对象资格
——凡具有本市正式农业户口,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

申办材料
(一)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三)优抚困难对象身份证明;
(四)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身份证明;
(五)起义投诚、特赦和刑满释放转业等身份证明;
(六)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等);
(七)夫妻一方为外省市或外区县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八)家庭中的残疾人需提供残疾证,重残人需提供区县残联组织出具的重残证明;
(九)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以及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
(十)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家庭成员,需提供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证明。
(十一)在外务工人员,需提供有关收入证明;
(十二)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和材料。

办理程序
(一)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如果符合申请条件,填写《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书》,并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事务所自收到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及申请人个人及家庭的实际生活情况进行核查。核查结束后,填写《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并提出审核意见。
(三) 区(县)民政局核实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对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在《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上签署审批意见,核实救助金额。发放通知。

办理依据
(一)《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141号,自1999年施行;
(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民政局《关于实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的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1995]22号);
(三)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生活保障制度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2]15号);
(四)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民救发[2002]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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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6-08
你好,低保是政府救助困难弱势群体的有效措施,是以家庭(每一户)为单位进行的。只要你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方法:1,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无须特别申请书);2,居委会(村委会)调查核实,公示;3,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批准,划拨低保救助金。低保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补差,就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部分,政府给予补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16
你好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低保惠农政策,使我村大广农民群众了解低保,办理低保、能切实的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提高办事效率,积极的享受国家低保救助政策,下面是低保办理须知情况及其办理流程,希望对广大老百姓有所帮助。
一、申请低保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一份 2、入户调查表一份(调查人需二人以上并签字、被调查人签字) 3、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一份 4、学生证明一份 5、承诺书一份 6、非户主申请由村出具证明一份 7、家庭成员户籍证明复印件一份 8、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9、残疾人要有残废证复印件一份 10、重大疾病需持病历证明一份
11、离婚要有离婚证(离婚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二、分类救助的类别划分: 1、第一类保障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群。全额享受。 2、第二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主要包括:残疾人员;患大病且常年卧床不起,住院费及医药费开支巨大的家庭成员;单亲家庭尚未就业或无稳定收入的;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且赡养人没有赡养能力、70岁以上的老年人等。重残人员上浮低保标准的20% 元,一般残人员上浮低保标准的10% ,大病人员上浮低保标准的10% 。 3、第三类保障对象一般人员,具体指家庭成员具备劳动能力和再就业条件,但因下岗、失业等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暂时困难或家庭生活困难相对较小的家庭和人员。差额享受。 另外,还有第四类保障对象特殊人员,即:政府确定的由民政部门负责发放生活费的特殊人员。 第三类保障对象享受的数额是按照其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与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其计算公式为:家庭月低保金=低保标准X家庭人口数-家庭月收入总额入户调查表须由被调查人签字,调查人入户须二人以上。评审会要按照区民政局的记录要求,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参会人员须在记录本上签字。 三、农村低保申办时间: 也是按县低保的申报时间和程序进行,每季度都可申请。 申报所需资料: 1、个人申请 2、户口簿和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残疾人提供残疾证一份 4、劳动鉴定机构出具的劳动能力状况证明一份 5、用工单位或者村委会出具的家庭成员收入证明一份 6、学生入学通知及就读学校的有关证明一份 7、家庭成员有外地户口的,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和乡镇府出具的有关证明一份 8、夫妻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有关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协议书等一份 9、计生“两户”应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两女结扎证明一份
10、其他证明材料 分类救助的类别划分: 一类:主要成员重度残疾、缺失劳动力,基本没有收入来源的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常年患病,经济负担重,严重收不低支的家庭;因意外事故或家庭变故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单亲家庭。 二类: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且需要政策扶持的计生两户和供养大学生的家庭。 三类:虽有劳动能力,但因家庭成员残疾或多病,导致维持生活困难较大的家庭。
四类:其他难以维持基本生活和困难家庭
第3个回答  2020-12-14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第4个回答  2015-06-26
低保是政府救助困难弱势群体的有效措施,是以家庭(每一户)为单位进行的。只要你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就可以享受低保待遇。方法:1,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无须特别申请书);2,居委会(村委会)调查核实,公示;3,街道办事处(乡镇)审核,批准,划拨低保救助金。低保的一个重要概念是补差,就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的部分,政府给予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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