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帮朋友们借的,后期我又帮他还了。还了后找朋友写了张借条给我,只签了名字没按手印,也没写还钱时间。 常打电话叫他还,可他总推说没有。想想他有可能性确实有困难,也就追得不急,就这样都十年了 钱不多只有7500块钱,不知道现在走法律的途径是否能要的回?当时欠条上有他本人的签名,不知道时间这么久了在法庭上欠条是否还有效?
现在他人也找不到,电话号也变了,我用QQ邮箱发封信件,也能叫书面的催款函吗?以后在法律上能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