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李鸿章是我国清朝的一名重臣,他到底对我国做了贡献,还是做了对我国很不利的事

第1个回答  2020-11-14

李鸿章,本名章铜,字渐甫、子黻,号少荃(一作少泉),晚年自号仪叟,别号省心,安徽合肥人,晚清名臣,洋务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之一。

第2个回答  2007-09-16
他也贡献啊 我们不能抹杀啊!
第3个回答  2007-09-16
日本人对李鸿章的评价是:知西来大势,识外国文明,想效法自强,有卓越的眼光和敏捷的手腕。
美国人的评价是:以文人来说,他是卓越的;以军人来说,他在重要的战役中为国家作了有价值的贡献;以从政来说,他为这个地球上最古老、人口最多的国家的人民提供了公认的优良设施;以一个外交家来说,他的成就使他成为外交史上名列前茅的人。
李鸿章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的每一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因此,国人在对他咒骂痛斥之时,确实“不可不深自反也”,确实不可“放弃国民之责任”。
只是,该怎样评价100年前这位不同寻常的大清重臣,中国人一向的定论与百年以来的世界舆论截然不同。
在中国,评价一个人是很容易同时也是很难的事情。
李鸿章的“汉奸”、“卖国贼”帽子

在中国大陆,李鸿章几乎成了“汉奸” 、“卖国贼”的代名词,是个全盘否定历史人物。李鸿章的一生丰富、复杂,限于篇幅,全面评述留待异日,此处先介绍晚清一些著名人物的评论。
以康梁为代表的维新派是李鸿章的政敌。他们在1895年成立强学会,坚决拒绝李鸿章参加,不屑与之为伍!1901年,李鸿章在辛丑和约上签字后不久,便在愤恨交加中身亡了。梁启超立即写了一本书,叫《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名李鸿章)》评论了这个期间的大事和李鸿章的一生。其中有段耐人寻味的话:“若夫吾人积愤于国耻,痛恨于和议,而以怨毒集于李之一身,其事固非无因,然苟易地以思,当夫乙未(1895年)二三月、庚子(1900年)八九月之交,使以论者处李鸿章之地位,则其所措置果能有以优胜于李乎!以此为罪,毋亦旁观笑骂派之徒快其舌而已。”把“汉奸”、“卖国贼”的帽子往他头上戴并不合适。
任公不愧为史学大师,这些话至今仍值得人们深思。以《辛丑和约》来说,实际是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的一纸投降议定书。这怪谁呢?李鸿章是奉命收拾残局,所有条款都经朝廷同意,他没有背着最高统治当局出卖过任何国家权益。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应该清算的是慈禧及其他操纵和支持义和团的愚蠢官员们的误国大罪。列强的侵略和欺凌是应该反抗的,但国际法传入六十年后,不管有什么理由,用义和团那样的方式去对待外国人和外来事物是完全错误的。对下层民众说来,这是愚昧的爱国情绪恶性大发作。只要清政府善于引导和制止,本来可以避免发展成为一场弥天大祸。可是,慈禧及那些王公大臣们却要煽动与依赖这些无知之民同列强“一决雌雄”、“张国之威”!(《宣战诏书》,光绪二十六五月二十五日),李鸿章当时是两广总督,祸乱的兴起与蔓延都在华北,他对朝廷的荒唐举措是坚决反对的,有什么理由要苛责李氏呢?
要全面评价李鸿章,不妨再听听张之洞的意见。张、李政见常相龃龉。谭嗣同曾一再引用他对李鸿章的评语:当时朝廷内外对西方军事、内政和外交“稍知之者,惟一合肥(李鸿章)。国家不用之而谁用乎?”(《谭嗣同全集》第158页,中华书局1981年北京)他们既是同时代人,又是颇有见识之士,而又非李氏的门生故旧,这些亲身观察所得颇值得后人重视。
翻开一部晚清史,轻重工业创办,矿山开采,铁路建设,电报、航运的发展,留学生的派遣,各类学校的创办,海军创建,陆军编练,外交大事,几乎无一不与李鸿章有关。他还提出“外需和戎,内需变法”的方针和许多改革、开放的主张,未被采纳而延误了时机。是非得失如何?失误中哪些是环境限制,哪些是自身责任?需要认真梳理。梁启超说:“今日举朝二品以上之大员,五十岁以上之达官,无一人能及彼者。”(梁启超:《中国四十年来大事记》)一针见血,应该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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