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户口政策

如题所述

关于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相关问答

1、什么是北京公共户落户政策?
答:为有效解决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落户问题,近期,北京市公安机出台了“公共户”落户政策,《北京市公安局户及派出所设立公共户工作规定(试行)》于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2、北京公共户怎样设立?
答:每个户籍派出所原则上只设立一个非农业“公共户”,接收暂不具备市内迁移条件的本辖区非农业户口人员落户。

3、谁有资格申请公共户落户?
答:(1)因房屋产权交易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2)因离婚后户口须迁出,但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3)因离职户口需从原单位集体户迁出现单位无集体户,且本人、配偶或其他直系亲属在本市无合法产权住房,户口无法迁出的。
(4)因房屋交易所有权变更或者公有住房承租权变更,现房屋权利人申请将原住户内人员迁出的,原户内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迁出的。
(5)新生儿亲生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公共户”内,且新生儿无法在本市其他地址申报出生登记的,可在其亲生父母户口所在“公共户”内申报出生登记。

以上不含学生户口、驻京办户口、博士后户口等限制市内户口迁移人员。

4、办理公共户需要哪些材料?
答:(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卡》。
(3)不同情况对应的不同材料房屋产权交易:《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和《不动产权证书》等相关凭证。
公有住房承租人变更:新的承租合同及公有住房单位说明。
离职的:离职证明、职工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证明已离职的相关材料。
(4)新生儿按本市新生儿申报出生登记工作流程办理。
(5)《迁入公共户承诺书》或《房屋所有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申请迁移滞留户口人员承诺书》等。

5、如何办理公共户迁移?
答:(1)申请人或监护人申请迁入
由申请人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申请。

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公安机关通知申请人自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迁入手续

(2)房屋所有权人或公租房承租人申请迁入

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对材料进行审核

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

受理材料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做出户迁移决定前,告知滞留户口人员或其监护人

滞留户口人员或监护人7日内未陈述和申辩或未迁移户口的,或陈述和申辩未被采纳,予以迁移

6、公共户将来怎样管理?
答:(1)公安机关为户内人员打印《常住人口登记卡》,有效期1年。
(2)到期前14个工作日内,户内人员要申请换发新的《常驻人口登记卡》。
(3)需要使用公共户首页的,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关于统一本市农业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的通知

京公人口基层字【2021】339号

各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首都城市战略定位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就统一本市农业和非农业夫妻投靠落户政策通知如下:一、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标准。
取消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入农业户口政策,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统一按现行非农业落户政策办理。
二、统一外省市人员夫妻投靠进京落户登记。
外省市人员符合夫妻投靠进京落户政策,办理户口进京后一律登记为非农业户口。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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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6
1,北京市不久前制定了一项规定:凡纳税额超过 300 万元的工商业主,可将自 己和家人的户口由外地迁至北京;而对普通的北京市民则严加限制,其外地配偶 只有年满 45 岁、婚龄 10 年以上方可迁户口入京。 工人单调进京政策放宽九类子女或配偶可办北京户口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发布《关于工人单调进京有关问题的通知》,凡符 合条件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可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其在外地的在职工人的子 女或配偶可调京工作。 通知明确, 具有北京常住户口的居民, 其子女为外地在职工人需要办理进京手续,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一子女调京工作:申请人在京无子女;申请人 50 岁以上,患严重疾病,在京子女亦患严重疾病;申请人 50 岁以上,患严重疾 病,在京子女且在 12 岁以下。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不在中央单位工作的居民,其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且属 于以下情况之一者,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 申 请人及子女在京, 配偶在 35 岁以上或分居 10 年以上; 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 配偶在 35 岁以上或分居 10 年以上;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 5 年 以 上;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 3 年以上;申请人获得硕士及 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按照要求,申请人需向所在单位人事劳资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无单位的申请人向 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劳动科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办材料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必须如实提交申报材料, 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审批机关可以 视情节轻重予以暂停或取消申请资格,或提请有关部门依纪律、法律追究责任。 2,办理北京市小城镇户口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其政策依据是:《国务院和北 京市政府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指示精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试点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政办发 [1997]41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北京市郊区小城镇建设 试点 城镇户籍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京政办发[1997]74 号)。 根据上述政策, 外地人在北京市如下小城镇或卫星城的起步区购买两居室以上的 商品房并且投资 50 万元以上的可以办理北京市小城镇户口。 33 个小城镇名单:海淀区的温泉镇;丰台区的王佐乡;门头沟区的斋堂镇、潭 柘寺镇;房山区的窦店镇、长沟镇、琉璃河镇、韩村河镇;通州区的宋庄 镇、 马驹桥镇、永乐店镇、县镇;昌平区的小汤山镇、北七家镇、阳坊镇;顺义区的 杨镇、 后沙峪镇、 北小营镇、 高丽营镇; 大兴区的榆垡镇、 西红门镇、 庞各庄 镇、 采育镇;平谷区的峪口镇、马坊镇;怀柔区的杨宋镇、汤河口镇;密云县的太师 屯镇、溪翁庄镇、十里堡镇;延庆县的永宁镇、康庄镇、旧县镇; 14 个卫星城名单:通州区的通州镇;大兴区的亦庄、黄村;房山区的燕房、良 乡;门头沟区的门城;昌平区的昌平镇(南口、埝头)、沙河;延庆县的延庆镇; 怀柔区的怀柔镇(雁栖、庙城);密云县的密云镇;平谷区的平谷镇;顺义区的 顺义镇(牛栏山、马坡);丰台区的长辛店。 实际情况是购买北京小城镇商品房并且投资要求解决北京市小城镇户口的外地 人非常之多, 北京市每年下达的小城镇户口计划指标又非常有限, 所以很多人 都
排队一、二年才轮上指标,具体办理步骤与您选择的小城镇有关。你第一步应该 先确定办理北京市哪个小城镇户口,然后购买该小城镇起步区的商品房,再决定 在 当地注册公司投资事宜,你需要到该镇镇政府咨询具体办事程序,最后向公 安机关申报办理户籍的有关资料,您的条件符合就会获得批准,具体操作程序比 较复杂, 您最好亲自来北京或者委托北京律师或朋友协组办理。 3,办理户口登记、迁移应由本人(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或户主办理。非本人 或户主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的,应出具户口登记、迁移人授权的委托证明。 第四条 办理市内迁入登记 办理市内迁入,实行“一地办结”(取消市内户口迁移证),须出具下列证件证 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三)迁入人与户内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生证等)。 (四)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北京市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 件和复印件;单位自管房须出具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 无 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 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五)农业人口迁入的,须出具村委会同意迁入证明。 (六)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 及注销户口证明。监外罪犯入户的,提供监管场所释放证明及派出所长审批单。 第五条 办理市外迁入 办理市外迁入户口登记,须出具以下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一)复员、转业退伍军人系从本市参军的须出具市或区、县复员转业安置部门 的落户介绍信或市局《入户通知单》、《复员证》或《转业证》;非本市参 军 的须出具市局开具的 《入户通知单》 档案部门出具的户口项目证明及 、 《复员证》 或《转业证》;从本市参军注销户口后,被部队退回入户的,须出具所在部队师 以上单位退兵证明; 以上人员还须出具部队或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出具的公民身 份号码证明。 (七)外省市人员调动工作进京、投靠等入户的须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 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 (八)迁入人员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持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 件及复印件;单位自管房提供单位出具的《住房分配通知单》及复印件;农业人 口须持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上述人员户口迁入,还须持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回国、释放、解除劳动教 养及退兵、退学(经市局审批入户的除外)不在户口注销地恢复户口的,须持原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 第六条 办理时限 户籍接待室在办理户口登记事项时,对理由正当、手续齐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 定的,即时办理(办理户口登记须经派出所审批办理的时限为 20 个工作日)。 第七条 外省市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夫妻投靠进京入非农业户口 (一)受理条件
1.申请人年满 45 周岁,且结婚满 10 年; 2.申请人年满 46 周岁,不满 55 周岁,结婚应满 5 年;申请人年满 55 周岁的, 结婚应满 2 年; 3.随迁子女系 18 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系独生子 女的年龄不能超过 25 周岁,且未婚、无业; 4.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二)审批程序 申请人应持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明到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分 (县) 局已设立户政大厅的, 须到户政大厅申请, (县) 经分 局审核,市局批准后办理。 (三)须提供的证件证明 1.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 2.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 4.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5.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 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 业证明或失业证; 6.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或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7.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 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

参考资料:更多请参考百度文库:北京户口政策

第2个回答  2021-05-18

北京集体户口:北京户口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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