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香港警察里警司比警督要高,而在大陆警察里警司比警督要低?

如题所述

因为香港警察警衔系统制度里,警司比警督职位要高,而大陆人民警察警衔制度里,警司比警督,因为历史文化的特殊性,两地尚未统一。

香港警衔制度

香港警察的警衔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 、高级警司 、警司 、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 、见习督察、警署警长 、警长、高级警员 、警员 。

总警司 区或部指挥官

高级警司 通常是部或区的副指挥官

警司 通常是总部单位主管或分区指挥官

总督察 通常是总部单位副主管或者分区副指挥官

高级督察 小队指挥官

督察 小队指挥官

见习督察 小队指挥官

警署警长 小队指挥官 小队副指挥官

警长 分段指挥、车辆指挥

高级警员 巡逻人员

警员 巡逻人员 

中国人民警察警衔制度

大陆人民警察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人民警察实行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部级正职:总警监;

2、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3、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4、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5、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6、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7、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8、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9、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10、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3、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扩展资料: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和标志,是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有利于人民警察的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

1992年7月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正式建立了人民警察警衔制度。警衔制度的建立,是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依法治警、从严治警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警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警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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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9

这是因为香港是特别行政区,香港的警衔等级是由香港的法律规定的,所以和大陆警察的警衔等级规定不同。香港警察的警衔由高到低分为:

1、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

2、总警司 、高级警司 、警司 ;

3、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 、见习督察

4、警署警长 、警长;

5、高级警员 、警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第七条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五等十三级: 

1、总警监、副总警监; 

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 

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 

5、警员:一级、二级。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警衔条例》第十一条 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 

第十二条 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第十三条 首次授予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予以批准: 

1、总警监、副 总警监、一级警监、二级警监由国务院总理批准授予; 

2、三级警监、警督由公安部部长批准授予; 

3、警司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厅(局)长批准授予; 

4、警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批准授予。 

参考资料来源:公安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警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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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5

因为香港警察警衔系统和大陆警察警衔系统不同。

香港警察警衔系统从高到低分为分为警务处长、警务处副处长、警务处高级助理处长、警务处助理处长、总警司 、高级警司 、警司 、总督察、高级督察、督察 、见习督察、警署警长 、警长、高级警员 、警员 。

大陆警察警衔系统从高到低分为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 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

扩展资料

中国大陆警衔条例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一、部级正职:总警监;

二、部级副职:副总警监;

三、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四、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五、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六、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七、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八、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九、科员(警长)职: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十、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参考资料

警队架构 - 香港警务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 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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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5-26
如楼上所列,港警没有“警督”这一警衔,而是称之为“督察”。这又和大陆不同,大陆的督察是职务,相当于港警的内部调查科工作人员。
港警警衔:警员 高级警员 警长警署警长 见习督察 督察 高级督察 总督察 警司 高级警司 总警司 助理警务处长 高级助理警务处长 警务处副处长 警务处处长
内地警衔:2、1级警员,3、2、1级警司,3、2、1级警督,3、2、1级警监,副总警监,总警监
楼上说的PI并非只在警察学院,他们也会被派到警队服务。还有警务处的上级是保安局,不是律政司。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1-12-12
香港警察 按 香港警务条例里分不同工职称号,和国内的警察系统不同。

香港警察的警衔(由低至高):
警员Constable PC
高级警员Senior Constable SPC
警长Sergean SGT
警署警长Station Sergean SSGT
见习督察Probationary Inspector of Police PI(在警察学院)
督察Inspector of Police IP
高级督察Senior Inspector of Police SIP
总督察Chief Inspector of Police CIP
警司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SP
高级警司Senior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SSP
总警司Chief Superintendent of Police CSP
助理警务处长Assistant Commissioner ACP
高级助理警务处长Senior Assistant Commissioner SACP
警务处副处长Deputy Commissioner DCP
警务处处长Commissioner of Police CP
再下去是大官。。 律政师司长,后便是我们亲爱的特区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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