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中国要提倡校车安全第一,现在国家提倡节能低排车,车辆要限速60公里以内才能使用校车,

现在国家提倡节能低排车,要限速不能用高速行驶车,校车每小时不能超过60公里速度,我们中国校车要安全第一,必须通过车辆检验合格

我是鹤壁市天天幼儿园的校车司机,甘肃校车事故发生后,这两天又发生两起校车事故,又有几十个孩子在新年即将都来时去了!频频发生的校车事故,关键原因在哪里?作为本身就是一个校车司机的我,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多年驾驶校车的经验,及我市实际情况谈谈个人一些想法,欢迎探讨、寻求支持!校车安全、人人关心、从我做起、常抓不懈!甘肃小博士幼儿园是有700多个孩子、镇上唯一的大型幼儿园,难道买不起一台柴油少林中巴校车十万左右的?估计还是A1大客驾驶员不好找,小面包有个C驾驶证就能开的。作为一名校车驾驶员,我个人认为:校车是否安全关键在于司机的聘用和考核上,驾驶员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是第一,仅仅签一个安全责任书是不够的!假如真的发生了伤亡事故,驾驶员个人又能负的了多大的责任呢?那时候说什么也晚了!结合我市情况,由于现在校车司机工资不高,我市一般月薪开不到一千,造成从事此行业的人员不是退休的(年龄大精力眼神不好)就是钟点的(匆匆来去不能有效保养检查车辆),还有就是新手包括A1证练车技的(高薪的地方不用技术不好没经验的、不管多少钱先弄个车练练手),想像孩子们就坐在那些由这样的司机操作的校车上多可怕呀!好师傅大多都出去挣高工资了,你想呀!现在办个大客证那么贵还不好办,办成后一般不会开校车的。另外校车司机换人如走马灯,师傅没上一个生疏的车也得熟悉一段时间,幼儿们是不知道自己处在危险之中的。还有一些幼儿园租赁无正规营运证的社会车辆更不能坐(出了事车老板跑了、学校不管没人赔偿)。这都是发生事故的重要因素呀!不能出了事就严抓一阵子,交通管理部门停运和突击检查不是好办法,不如在提高校车司机待遇的同时,加大司机从业资格及现场技术的考核,由交警部门落实到每辆车每一位司机,每年最少现场场地和实际操作考核一次。用人单位也提高招聘门槛,详细调查司机事故记录,限制年龄,严格体检等等,一旦聘用不能顺便更换、要专职。工资高了就有了优胜劣汰,有了竞争,就能够留住好师傅,但是这样用人单位又负担不起,(幼儿园民营性质的多),钱哪来?怎么办?要求用人单位加薪吧,总是以校车工作时间短,活不累来推脱。毕竟谁都不愿拉孩子的车出事.说个立波梦话吧,要是把那些有办法骗吃低保人的钱补贴给校车司机就好了!我也是个共产党员,最普通的,实话实说,因为单位没活干放假了,才临时开的校车,要不是为了挣点钱的同时又有时间给上学的孩子做饭我也不会干这行的,本人在幼儿园包括当维修工才开日薪60元不够养家糊口滴(节假日休息无薪),就这环比还是比较高的。比如我市富源、小精灵幼儿园给师傅才开8、9百元。网上有人建议政府给幼儿园买校车当然好,但治标不治本也不太现实!捐赠或成立专门的校车出租企业(政府可像补助公交一样给企业补助)是可以的。(一般办的起幼儿园的还是买得起校车的,无证经营的小型幼儿园除外)还不如地方政府列入财政计划直补正式的校车司机,那样效果会立竿见影,毕竟事在“人”为呀!一辆校车就像一台电脑,车是硬件,司机是软件,两者缺一不可,我认为好的软件更重要!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们的事是大事呀!政府能够给公益岗位补贴,就不能也给为数不多的校车司机补贴些吗?花这个钱是值得的!是切实有效的好事实事!校车事故频发,一个个祖国的花朵夭折,一定要抓源头的隐患呀!
我详细阅读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个人认为只考虑到了硬性条件而没有人性话的切合考虑实际,按草案执行校车驾驶员准入条件提高了、担负的事故责任也大了,违章处罚从重了,但是现在的校车司机工资待遇水平本来就低,到时候谁还会从事这个行业?用人单位将面临用工难的状况。还有让现有校车达标谁来买单,谁来负责提供技术支持?校车运营成本和司机办证年审费用提高了,政府财政收入也会提高了,最终都让学生家长买单吗?建议有关部门对校车加大监督的同时,也能够上门服务。参照条例,我市学校还有寄宿生周末乘坐临时的公、私营公交车回家,这种现象怎么说?还有条例中一些具体方案不能照搬国外,比如31条,想象一幅美好的画面:宽阔的大马路上,一台漂亮的美式校车停在路边,一位老师带领一队孩子正在穿越马路,队伍两边每个车道停下来一排排的汽车,自觉的等待着学生通过。校车司机正神气勒,这时后面又过来了一辆校车‘囧’,一会又过来了一辆拉产妇的救护车,接着又过来了一群并排行驶的电动车、‘晕’。为什么非得叫学生横穿马路,车是能活动的呀!司机本来就要考虑学生上下车的位置,避免学生横穿马路。如果校车在有多条车道的公路街道上停车上下时,难道后面所有的车都要停下来等吗?那不乱套了!再说司机素质都有那么高吗?罚款!500!(俺嘞半月工资)交警队以后在每个校车上下点都安排一位交警全天取证开罚单吗?我想,学生幼儿非要过马路的话,首先要禁止老师或家长带孩子从校车前方通过,要手持全国统一的警示牌,按道路安全法行人规定选择安全通道通过。可规定校车后方50米内同车道的车不得变换车道超越校车,停车等待。国家条例的制定一定要符合国情呀!最后望正式校车安全条例尽快出台,惠及国民!在此为所有校车事故中遇难的儿童祈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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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2-13
这个不是我们能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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