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问什么叫公益性岗位

我们县里有一个公益性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为最大限度促进我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县政府决定出资开发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2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为国家计划内统一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微山县的未就业毕业生。
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6日后出生,含)。

根据济政发〔2010〕16号文件“大力开发各类公益性岗位,对城市绿化、保洁、保安、交通协管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提供的公益性岗位,优先用于解决特困生就业”精神和招聘计划;特困家庭毕业生进入体检、考核范围,其他毕业生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学历高低、省优秀毕业生、省优秀学生干部、省三好学生、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学校优秀毕业生、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学校三好学生的顺序确定(均指报名学历层次学习期间获得的,以档案、证书为准)。如仍不能确定顺序,采用加试的办法。加试内容为政治、法律常识,加试时间另行通知。在递补、挑选确定岗位时,成绩并列的考生按照以上办法确定顺序。
体检、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考核的有关方式进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个等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可提出复检,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者,依据岗位要求和招聘计划,特困家庭毕业生挑选后,其他毕业生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考生挑选确定岗位并签字确认后,不得更改。确定岗位时,考生应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到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由所在单位管理。受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提供岗位的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一年一签。合同到期后,根据工作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一般不超过3年。
提供岗位的用人单位负责高校毕业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考核制度,形成的考核材料装入毕业生个人档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检查;县人才服务中心为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所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受聘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标准,参照济财社〔2006〕22号文件精神执行,两项补贴之和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不高于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60%。
所聘用的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社保补贴,由用人单位先行按时、足额垫付;所需资金由用人单位按季度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向县财政局按季一次性申领。各用人单位应将有关资料按规定备齐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县财政局复核后将资金划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设的专用账户,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时划拨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我想请问一下,这个招聘的工作是什么样的工作?我听说工资就一千左右,具体干什么工作?我报的是乡镇街道、开发区劳动保障所,是不是签一年合同看你干的不行就把你辞退了那种?我看招聘的计划表里也有县直属单位的,不过都是签合同的,我就想知道这种工作是什么样的工作?我没有全部复制,你们要看全的可以去微山县人才人事网去看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追问

大哥,别复制了,我都看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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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03
就是光干活不发工资的岗位!就叫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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