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精神,按照“集中连片、突出重点、全国统筹、区划完整”的原则,以2007-2009年3年的人均县域
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县域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县域农民人均纯收入等与贫困程度高度相关的指标为基本依据,考虑对
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加大扶持力度的要求,国家在全国共划分了11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加上已明确实施特殊扶持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
南疆三地州,共14个片区,680个县,作为新阶段扶贫攻坚的主战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将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是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重大战略举措。《纲要》第十条明确指出:国家将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
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等区域的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川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作为扶贫攻坚主战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