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寝室没人,辅导员没有通知宿舍成员,直接拿备用钥匙进入寝室。(后来说是学校检查用电安全,但是进入房间时没通知宿舍成员,成员也不知道是检查)。并且在不通知宿舍成员的情况下带走了三台笔记本(学校说大一不许带笔记本,但是其实大一都在用)。带走笔记本后也没有给宿舍成员说明是他带走了,还以为是失窃了。并且美名其曰是“保管”。请问是否构成侵犯隐私还有盗窃?如果不是盗窃,那这样的行为是不是合理的?学生能不能及时的取回电脑?求分析。。。而不是简单的“盗窃”,“不是盗窃”之类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