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一个骑电动自行车的30岁女人撞了,当时由于什么都不懂,听了交警的话弄了一个我的全责(交警当时是这样说的,双方都有责任,但对方是外来人员怕没有钱给我修车,给我一个全责走保险修车看病,因为开车这么多年没有过交通事故于是就同意了),带她看病2次,CT,B超各做两次什么问题也没有,拿了一些药,现在跟我要误工费这个是应该给的,但是还要跟我要2000元营养费,我现在对这个有疑义,能赔这么多吗什么事都没有,不是钱的问题现在就要这口气。走法院应该怎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