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条件?

高考加分条件有什么?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NOI)获奖有加吗?有的话几等奖?

今年有资格获得高考加分的对象和去年一样,要注意的是,《规定》的加分条款只是一个大框架,因为福建省还会根据具体情况作一些修改,不过,根据教育部规定,各省会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项目不能超过教育部规定的范围,如果确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其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如确需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其分值不得超过20分,且不得与其他项目分值累加。而且,省里增加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本地区高校。加分框架主要分成三块:

1.加分录取(最高20分):(1)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2)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3)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4)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5)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6)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成绩);(7)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2.可降分录取(最低不能超过20分):(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3)烈士子女。

3.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各省还是有自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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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09-08
有的,省内一等奖,全国一、二、三等奖就可以获加20分的奖励,但这个加分一般来说只是用于投档,在正式录取时很多学校不予考虑,特别是一般学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9-07
教育部日前发布《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省级优秀学生等五类考生今年高考具有加分资格和优惠录取条件。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高招将全面、深入地推进“阳光工程”,将在全国普通高校招生中实行严格的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

与2006年高招工作规定相比,今年教育部明确要求有高中新课程毕业生的实验省区要在考生电子档案中提供应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教育部确定的在2007年高招中具有加分资格和优惠录取条件的考生主要包括五类考生。

省级优秀学生和各种获奖者,加分不超过20分。这类考生包括
评选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
高中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
高中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
高中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中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中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者;
高中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且在报考当年通过省级招生委员会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测试并被认定的考生。

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等,加分不得超过20分。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分别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和20分投档。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同时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3个回答  2007-09-08
有加,二等十分,一等20分(一般就直接给录取了)
少数民族加五分(父母一方是即可,然后区居委会开张证明就可以)
第4个回答  2007-09-07
1奥赛一等奖一本A都有自主招生(包括清.北),可以加分
而且可以通过考试来争取保送生的名额.请你在12月初开 始关注,各个大学的自主招生都集中在这个时间.

2少数民族据说也可以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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