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家在法律思想上是与法家完全一致的,墨家与法家的冲突只有2个:‘非攻’‘平均财产’
墨家是代表老百姓立场,最反感战争,战争带来的结果,老百姓最受伤,所以墨家反感战争。
墨家后来分3派,楚墨行侠义,齐墨当教书匠,秦墨当科学家。只有秦墨是赞同秦国的统一战争的,墨子自己思想也有矛盾,一方面墨子反感暴力,(齐国墨家继承)但统治者暴力,墨子又强调诛暴,用暴力对付暴力,(楚国墨家),墨子提出: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意思就是为了天下的大利益,必须用暴力除掉害。而天下各国相互交战,秦墨认为,阻止战争的办法,就是统一,只有国家统一才没有战争,才能和平。所以秦墨为秦国提供大量武器装备。
墨家内部的财产是‘平均分配’制度,当这种制度只能存在于小团体,国家一大就不行。50、60年代的大锅饭就是例子,平均主义实际上只能造成,无竞争力。而法家崇尚的是自由竞争,在法制允许的范围内的竞争都是可以的。就比如现在的欧美法治一样。
道家与儒家是轻视法律的,特别是道家认为法律就是条款,约束人的自由性。儒家则是以德治国,儒家也讲法律,但是法律大不过人情。人情始终是在法律之上的。比如孔子‘证父攘羊’的故事,就是孔子对儿子揭发父亲偷羊,大加斥责,认为这儿子不孝。但实际上儿子是‘大义灭亲’。如果人人都照孔子的亲亲相隐,那么法治就是空谈。人人都是口头上叫嚣公平正以,而自己人犯法全部都不吭气。这不是虚伪么?这就是典型的差别对待。换位思考,如果人人都去孔子家里偷东西,都不举报,孔子他爽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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