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12-23
你们村里这种做法欠妥,因为你爷爷和你奶奶是1958年落户到该村直到居住现在,因该属于取得原始户口,并从1958年开始与该村集体组织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包括你们下代人均依赖该集体土地生活。尤其在近年来农村的土地收益分配纠纷越来越多,而目前我国法律在这方面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为了解决这类“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收益分配纠纷”,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相关的法律制定了相关的解释,单各地情况不相一致,所以各省的高级法院根据最高院的精神都分别有处理办法,请你你们当地的法院找寻或在百度上查找。我在上面讲的也就是高院的解释。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06-24
题目扯淡的很!村集体土地出让金,最后还是分给大家了!说法不同而已
第3个回答 2019-02-22
法律上村里卖地分钱娶两个老婆可以分钱吗
第4个回答 2015-09-09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二)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三)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四)土地承包经营方案;
(五)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
(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
(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九)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
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请依照上述规定与村委会经办人员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