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是不是名正言顺即位的?

如题所述

雍正自从45岁继位一直到58岁驾崩,其帝位合法性始终受到人们的非议。尽管雍正广泛颁发《大义觉迷录》,令民知之自己合法继位之本然,然而收效甚微,犹如“此地无银三百两”事与愿违流言更盛。就是今天史学界也说法不一,议论丛生,形成了两种完全对立的观点:一种认为雍正继位是合法的,另一种认为是非法阴谋篡权。
所谓继位合法,即符合封建伦理道德常规模式,大行皇帝龙驭宾天时,立下遗诏嘱意何人,谁就是名正言顺的嗣君。康熙临终是是否有遗诏?我们查阅清史文档,发现今中国历史档案馆存有一份《康熙遗诏》。经过专家研究,认为此诏乃是参照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十一月的谕旨加以修改而成的。康熙说:“此谕已备十年,若有遗诏,无非此言。”故,学者们断定:康熙临终之前没有留下继位遗诏。
康熙万年中诸皇子骨肉相残,虎视眈眈,欲谋大统,使康熙心力交瘁,痛心不已,心中无意再立太子。故直至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69岁的康熙暴病身亡,太子位一直虚悬无继。不想驾崩后第二天传出大行皇帝遗命胤禛继位,令世人惊诧万分。据说当时宫中一派肃杀紧张的气势,“诸王非传令不得进”。大内,京城九门关闭六天。流传与今的一种说法认为,当时这种情况是胤禛与隆科多严密控制京师局势密谋继统的见证,从此胤禛和隆科多就非常不光彩的历史舞台。
隆科多在康熙晚年时任藩理院尚书,兼步军统领,掌管九门卫士,卫戍京师,与胤禛有亲缘关系,论资排辈属舅甥关系。史载民传,康熙死时唯有隆科多一人传遗诏由雍正继位。故有人“见缝插针”,说康熙临终前曾谕十四子胤祯而隆科多竟当面改传皇四子,康熙一气而死,又隆科多隐瞒康熙召胤祯回京谕旨,以及雍正即统后恐怕阴谋露行与天下,“杀人灭口”,定罪隆科多40款重罪,永远禁锢。隆科多也奏称“白帝城受命之日,即是四期已至时。”
与隆科多合谋继同的胤禛罪行更多,即伪造诏书,窃盗诏书,改写诏书等等。在诏书一事上添枝加叶频频做文章,又有雍正气死、杀死、毒死、扼死康熙的种种说法,后来学者经过习史分析认为雍正谋父夺储不合情理也鲜有机会,改写诏书亦难成立。
对于盛传雍正改十’字改为‘于’的说法,持雍正嗣位合法者认为,清朝关于皇子书写制度是:一定要在某子前加”皇”字.如皇四子,行十四子.如真有遗漏”皇位传十四子”这显然有违清制.如前面加上皇子,则原文变成了皇位传与皇十四子,若将十’字改为‘于’”则成为皇位传皇与四子显然语序不通. 另外古书“于”为繁体字“於,将十’字改为‘于’是不好改的.
又有传闻说雍正将皇十四子胤祯改名为皇四子胤禛.按康熙时修的<宗室玉碟>,雍正只有一个”胤禛”名字.皇十四子胤禵曾有”胤祯”一名,如将”祯”字改为”禛”是不能不留痕迹的.更何况传位诏书均用满汉两种文字书写,汉文可以投机取巧,满文是由蒙文字母结合女真族语音拼成的,’是无法像汉子那样改变字形字意的.况史学家已论证康熙临终前没有留下继位遗诏,那么改写诏书又从何说起呢?或许是后人杜撰演艺界火爆炒作的原因吧.
与改诏篡位并驾齐驱的另一种观点是雍正伪造<遗诏>篡位说和张廷玉篡改<清圣祖实录>说.关于坚持张廷玉篡改<实录>者认为,张大肆删减不利于雍正继统的史料,清除掉反映其他皇子有可能成为皇位继承人的一切材料.我们通过对<实录>的编辑情况进行了解,得知<实录>是雍正皇帝与雍正元年二月命朱轼为总裁,大学士马齐,张廷玉,蒋廷锡为监修总裁官,下辖副总裁6名,经过九年的时间才竣工.故张廷玉擅自篡改<实录>是不可能的.但不排除整个编修组接受雍正谕旨谥美扬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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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11-04
这题无解的,历史学家争论多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我觉得是名正言顺的。
反证法:
假设他是篡位。那么他必定是夺取了某人的皇位。那么夺取的是谁的位呢?当时有即位可能性的就只有他和老十四,那么他就是夺取老十四的位了。如果康熙内定老十四为皇储,那么在康熙自己感觉不行了的时候就会把太子即老十四留在京城便于即位。这与康熙六十一年再次将老十四派往西北的实际做法不符。矛盾。假设不成立。
第2个回答  2011-11-04
是的
第3个回答  2011-11-04
看电视上不是的,历史上的就不清楚了嘿嘿......
第4个回答  2011-11-04
是的,尊重教科书的传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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