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经理私自与工头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包工包料,工程迟迟不能开工!

4月份,某项目经理直接与工头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包工包料。直至11月份,该工程因甲方原因,包工头迟迟不能开工。市场人工也随之升价,包工头能不能解除该合同?如何解除该合同?(合同中没有明确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也没约定违约责任)
PS:这合同应该属于违法分包的,在大家都没履行合同的时候,包工头该怎么办?

首先回答说:该包工头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打官司也不可能胜诉。
原因很简单
1、该包工头不一定有相应施工资质,退一步讲,即便是有资质的队伍,也要征求甲方的同意,项目经理不应该私自发包;
2、该项目经理将工程的主体部分向下分包,是违法行为,该合同是无效合同。
3、合同中连开、竣工日期和违约责任都没有,算什么合同,典型的欺骗性合同,无效。
基于以上原因,该合同是无效合同,合同双方谁打官司也赢不了,还好工程没有开工,还没有造成损失,该怎么处理包工头应该心里有数。追问

谢谢回答。
还有一点就是,该包工头又与另外一个脚手架施工队也签订了合同。假如不包工头不做着工程了,他和脚手架施工队的合同关系又是怎么的?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11-02
包工头不去告这个项目经理就很给面子了,还怕他告?这里面有可能形成“表见代理”的形式。

“表见代理”意思如下:
一、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以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二、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如下:
1.以本人名义为法律行为;
2.行为人无代理权;
3.须有使相对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
4.须相对人为善意。
三、表见代理,按《合同法》第49条的规定,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未予授权之表见代理;
2.超越代理权之表见代理;
3.代理权终止之表见代理。

你自己参考看看吧。追问

非常谢谢你的回答。现实中很多工程都是这样啦,一个老板把这个工程拿下来,就找人包工包料。

追答

这和你上面说的是两回事哈。项目经理没有权利签劳务和其他分项合同,只能参与,因为这些合同需要公司的签章,现实中这里面就容易发生“表见代理”。
工程允许总承包,就是一个公司以承包资质拿下工程,而劳务和一些单项是允许分包的,和肢解发包概念不同,现实中就算是肢解发包也是以总承包名义去做,而总承包单位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如果出现法律方面问题,总承包单位是无法免责的。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11-02
按合同约定办。
第3个回答  2011-11-02
不做不就完了吗?追问

包工头就是怕不做,等下项目经理去法院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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