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某项目经理直接与工头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包工包料。直至11月份,该工程因甲方原因,包工头迟迟不能开工。市场人工也随之升价,包工头能不能解除该合同?如何解除该合同?(合同中没有明确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也没约定违约责任)
PS:这合同应该属于违法分包的,在大家都没履行合同的时候,包工头该怎么办?
谢谢回答。
还有一点就是,该包工头又与另外一个脚手架施工队也签订了合同。假如不包工头不做着工程了,他和脚手架施工队的合同关系又是怎么的?
非常谢谢你的回答。现实中很多工程都是这样啦,一个老板把这个工程拿下来,就找人包工包料。
追答这和你上面说的是两回事哈。项目经理没有权利签劳务和其他分项合同,只能参与,因为这些合同需要公司的签章,现实中这里面就容易发生“表见代理”。
工程允许总承包,就是一个公司以承包资质拿下工程,而劳务和一些单项是允许分包的,和肢解发包概念不同,现实中就算是肢解发包也是以总承包名义去做,而总承包单位收取相应的管理费,如果出现法律方面问题,总承包单位是无法免责的。
包工头就是怕不做,等下项目经理去法院告他。